迫害法輪功遭報應實錄(7-1)
18年來,明慧網收集到了數以萬計因迫害法輪功而遭到報應的事例。這些當事人的身分和地位各異,有中共政治局常委、軍委副主席、「610」頭目、最高法院副院長、前香港特首,也有電視台播報員、報業人員、派出所警察,還有西方國家的政客、海外華人移民等。他們有的因貪汙腐敗被判刑,有的罹患絕症暴病身亡,有的車禍遇難,離奇猝死,也有的親屬去世,妻離子散,還有的幾乎全家涉貪被捕。
「善惡有報」是東西方傳統文化與價值觀的重要內容。類似的古訓有「多行不義必自斃」、「種善因得善果」、「善惡之報,如影隨形」等等。中國古籍中記載了大量因果報應的內容。幾千年來,中國人相信「善有善報,惡有惡報」。
在此選取部分報應事例,希望引起人們的深思。
一、公檢法系統典型報應事例
在中共對法輪功的鎮壓中,中共公安、檢察院、法院系統對法輪功學員實施了非法抓捕、關押、庭審、判刑、酷刑虐待等迫害手段,導致眾多法輪功學員致傷、致殘、致死。不少施加迫害者遭到了現世現報。
• 首例枉判法輪功學員的法官死於肺癌
1999年11月12日,全國第一例「法輪功」案件在海口開庭,審判長陳援朝非法判決4名法輪功學員2至12年徒刑。陳援朝因此得到中央政法委和最高法院的支持,海口中院刑一庭被記集體二等功,陳援朝被記個人二等功。
2年以後,2001年11月,陳援朝身上檢測出有「陰影」,2002年3月18日確診為肺癌。
2003年8月5日,有人在廣州南方醫院見到了陳援朝,說:「沒想到,一年前還魁梧健壯的陳援朝,如今一身孱弱:花白的頭髮、焦黃的面容、瘦弱的身軀,真不可思議。」
在陳援朝病臥在床之際,羅幹指示,要大力宣揚他審理首例「法輪功」案件的「事蹟」,在海口舉行了關於陳援朝的報告會。陳援朝被授予「全國模範法官」、「模範共產黨員」稱號,還被記「個人一等功」。2003年9月2日,陳援朝去世,時年52歲。(接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