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紀廣奎慘遭牙籤插手指等10種酷刑折磨
明慧網消息,安徽合肥法輪功學員紀廣奎,男,今年61歲;3月18日晚,被巢湖市公安局國保警察半夜入室綁架、非法刑拘;3月19日凌晨在該局辦案中心遭刑訊逼供,包括用牙籤,插入指甲縫、搧耳光、拳擊胸口心臟部位、手指彈眼睛、腳踢、不讓睡覺、不讓上廁所、連續審訊14小時等,10種刑訊逼供手段。
3月23日,紀廣奎的兒子紀良與代理律師程海,向巢湖市檢察院控申科控告,巢湖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長郎登山、警察王兵、朝陽派出所警察柯磊,涉嫌刑訊逼供犯罪。
4月17日,程海律師告訴大紀元記者,郎登山、王兵、柯磊,對紀廣奎採取刑訊逼供手段都是事實。巢湖市檢察院已經受理了這起控告,並答覆說儘快告知結果。程海說,紀廣奎的案子處於報捕階段,他們將繼續控告警方,阻止批捕紀廣奎,因為他沒有犯罪事實。 紀廣奎被非法抓捕和刑訊逼供情況
2017年3月18日晚約10時,紀廣奎在家接到一個電話說,他的車擋路,要求他下樓挪車。紀廣奎剛一開家門就有10幾個便衣警察闖入,其中有,合肥市公安局國保支隊3~4人、合肥蕪湖路派出所2人、巢湖市公安局約5人、巢湖市朝陽區派出所的警察柯磊和國保副大隊長王兵。
他們簡單問一句後就開始抄家,沒出示警察證,現場填寫搜查證。警察搶走了3個筆記本電腦(有一台是紀廣奎的妻子王桂的)、一個主機、3台打印機、30多本法輪功書籍,以及鈴木利亞納轎車(牌號皖A jl830)和鑰匙。警察抄家時,不讓紀廣奎清點被抄走的物品,要清單也不給。警察還搶走兩部手機,其中一部是紀廣奎的孫女的。
約零點,警察用手銬銬住紀廣奎雙手,也沒給他拘留決定書,將他劫持到巢湖市公安局刑偵樓(辦案中心)。王兵和柯磊把紀廣奎關在訊問室鐵椅上,紀廣奎因不回答問題,又被罰站約1小時,王兵踢他的腳,要他兩腳併攏。
3月19日凌晨3~4點鐘,巢湖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大隊長郎登山進來說,有辦法讓他招供,用牙籤插手指,一般人插到一半就說了。
郎登山用4根牙籤並排插進紀廣奎的右手中指,插到一半拔出來,再插到指甲縫底部,又拔出用兩根再插到底,導致鮮血直流。郎登山問紀廣奎說不說,紀不說話,他又用4根牙籤往他的右手無名指插一半,又拔出來再插到底。
郎登山又要紀廣奎站起來,他用手掌打紀的左臉2~3下,用拳頭打頭3~4次,手指對兩眼彈打幾下,用拳頭猛擊左胸心臟部位,致使紀廣奎胸部的心臟部分現在還疼痛,喘氣都痛。郎登山還用雙手掐紀的脖子按到牆上,紀差點喘不上氣。毆打持續了約20分鐘。
這些警察還揚言:「對你們這樣的人做過了沒有事。」「我們還有把啤酒瓶蓋摘掉,用帶壓力滿瓶酒的啤酒瓶直接塞到肛門裡,沒有不說的。」「對新疆人我們就是這麼幹的!」
打完後,柯磊和王兵兩人繼續問。因為刑訊逼供,筆錄上寫了虛假內容,如紀廣奎沒說過到過巢湖市也被記上了,紀沒簽字。
在訊問期間不讓紀睡覺和休息,不讓上廁所,並用幾百瓦的大燈強光照射紀。訊問一直持續到3月19日天黑約18時,才把紀廣奎送到巢湖市看守所。
後來律師到辦案中心查詢,接待人員從電腦上查詢到,紀廣奎從3月19日2時38分至18時許,被連續訊問13小時22分鐘。
辦案警察涉嫌犯罪
紀廣奎1994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以前有嚴重的萎縮性胃竇炎,各大醫院都看不好,參加了吉林省延吉的一次法輪功學習班,8天時間病就好了,久治不愈的咽炎也好了,一直到現在都沒有犯過。
在中國,法律和司法解釋都沒有明文規定法輪功為×教,國務院辦公廳和公安部公布的14個邪教中都沒有法輪功。警察從法輪功學員家中搜出的法輪功材料,不管是否真實存在以及數量多少,都不構成犯罪。
刑法第三條規定:「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
刑事訴訟法第247條規定,「司法工作人員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行刑訊逼供」的,構成刑訊逼供罪。
最高檢察院關於瀆職侵權案件立案標準中,第二條第三款規定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1. 以毆打、捆綁、違法使用械具等,惡劣手段逼取口供的……;7. 縱容、授意、指使、強迫他人刑訊逼供,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按照上述規定,郎登山、柯磊和王兵,一起對紀廣奎的手指殘忍戳進牙籤,連續審訊近14個小時等10種酷刑涉嫌刑訊逼供,嚴重侵害被羈押人的合法權益。
此前,紀廣奎也因為堅持修煉法輪功受到嚴重迫害。2001年3月,紀廣奎被警察追捕,逃出後流離失所;6月,在雲南被非法抓捕,他被警察毆打得遍體鱗傷,遭到電棍電舌頭,將黃豆從肛門打入等殘酷迫害;之後,送回合肥後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
2001年8月1日紀廣奎被非法判刑2年,8月4日被送進安徽南湖勞改農場。他在安徽南湖勞改農場十一大隊每天被強迫幹15、6個小時的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