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建築搭太陽能發電 福田水資中心啟用

台中市長林佳龍19日前往南區福田水資源中心視察成果。(台中市政府提供)
台中市長林佳龍19日前往南區福田水資源中心視察成果。(台中市政府提供)

【記者黃玉燕 /台中報導】

台中市今年3月最新完工啟用的福田水資源中心與石岡壩水資源中心,同時也是全市頗具規模的市有建築太陽能電場。台中市長林佳龍於19日前往位在南區的福田水資源中心視察成果,指示未來將由政府公家帶頭推動,只要符合屋齡30年以內、日照條件充足、建物結構安全無虞者,都將要求加裝太陽能光電系統。

水利局長周廷彰在簡報中表示,太陽能是最純淨與最安全的自然能源之一,在不影響水資中心操作、維護工作下,利用水資中心現有建物的屋頂架設太陽能光電系統,落實綠能發電與節能減碳的理想,新建置水資源回收中心也朝此方向邁進。

市長林佳龍指出,為打造綠能低碳城市願景,市府發展綠能發電,其中福田與石岡壩水資源中心,每年發電量約150萬度,每年增加市庫收益約70萬元,等同400戶家庭全年用電量,年減碳量達800公噸,相當於8萬棵樹的二氧化碳吸收量。

林佳龍說,台中市是公認的宜居城市,陽光普照,非常適合發展太陽能發電,他特別感謝昱泰與友達民間企業合作投資,出錢、出技術,並回饋市府,一年達上百萬元以上預算,共同打造綠色宜居城市。他指出,太陽能電場啟用,對市府空間利用、市民生活品質提升、對產業界投資效益,可說一舉三得,也是台中很重要的綠色建設的一部分。

根據台中市政府105年5月間公告《台中市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辦法》,放寬建築法令規定,放寬屋頂設置太陽能設備免計容積。議員邱素貞認為,透過南區福田水資源中心設置太陽光電系統,可以抛磚引玉,建議推展全市公有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外,也能推廣至一般民宅,全面落實綠色能源,有效改善空氣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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