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豐金超貸三寶案 金管會重罰千萬
針對永豐金控遭檢舉涉三寶建設超貸案,立委緊盯要金管會開罰,金管會經專案金檢後,發現確實有缺失,並在昨(11)日祭出裁罰。金管會表示,永豐金融控股公司對子公司的監督管理稽核有缺失,未落實建立及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與稽核制度,違反《金融控股公司法》,處1千萬元罰鍰。
永豐金控內部員工日前向媒體爆料,永豐金租賃疑似對三寶建設超貸,資金疑似到中國進行房地產開發,金額高達數十億元,而且大部分為沒有擔保,有立委質疑本案核貸政策及風險控管都有問題。金管會已對永豐金控進行專案金檢,並於昨天開罰。
金管會指出,由於永豐金對子公司監管有7大缺失,未落實建立及未確實執行內控與稽核制度,因此,對永豐金開罰1千萬元,並要求提出4大檢討方案,若不改正,金管會可對同一事實或行為連續處罰至改正為止。
4大檢討方案包括租賃子公司的授信作業制度為整體性檢討,且對同一人同一關係人,暴險額度的控管應與該租賃子公司的風險承擔能力相當;檢討金控集團組織架構的妥適性,包括海外子公司存在的必要性;檢討相關人員責任;為強化內部稽核功能,要求該公司稽核單位須在1個月內擬具稽核計畫提報董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