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辱母殺人案」引關注 警方被指不作為
被高利貸團伙逼債 四次撥打110無助
3月23日,《南方週末》首先報導了「辱母殺人案」,引發各界關注,成為輿論熱點。
血案發生於2016年4月14日,因暴力催債引起。女企業家蘇銀霞創辦的山東源大工貿有限公司(下稱「源大工貿」),因公司資金困難,曾向地產公司老闆吳學占借款135萬元高利貸,約定月利息10%。
蘇銀霞在支付本息184萬和一套價值70萬的房產之後還欠17萬欠款。
為了逼債,2016年4月13日,吳學占讓手下人大便,並將蘇銀霞按進馬桶裡,要求還錢。深感恐懼與絕望的蘇銀霞四次撥打110和市長熱線。警察過來瞭解了情況就離開了,蘇銀霞試圖跟警察一起離開,卻被吳學占攔住。
「要帳可以,但不能打人」 警察離開後發生命案
第二天,催債手段升級。杜志浩等11名催債人員將蘇銀霞和於歡母子二人控制在源大工貿的接待室,用盡各種污辱手段,辱罵、抽耳光、鞋子捂嘴。
源大工貿職工劉曉蘭看到,蘇銀霞母子兩人瑟瑟發抖,于歡試圖反抗,被杜志浩抽了一耳光。
杜志浩還故意將煙灰彈在蘇銀霞的胸口。杜志浩甚至脫下褲子,用極端手段污辱蘇銀霞——當著22歲的兒子于歡的面。被按在旁邊的于歡咬牙切齒,幾近崩潰。
有工人看到這一幕後,找人報警。多名現場人員證實,警察進入接待室後,說了一句「要帳可以,但是不能動手打人」,隨即離開。
這期間,接待室內發生騷動。劉曉蘭告訴媒體,看到警察離開,情緒激動的于歡站起來往外衝,被杜志浩等人攔了下來。混亂中,于歡從接待室的桌子上摸出一把刀亂捅,杜志浩、嚴建軍、程學賀、郭彦剛四人被捅傷。杜志浩因失血性休剋死亡。另外有兩人重傷,一人輕傷。
法院:被告人沒有生命危險,是故意殺人
不久,警車趕到源大工貿,警察讓于歡交出刀子,並把他帶到派出所。
近4個月後,吳學占因涉黑被聊城警方控制。杜志浩是吳學占涉黑組織成員之一,被刺前涉嫌曾駕車撞死一名14歲女學生並逃逸。
2017年2月17日,山東省聊城市中級法院一審以故意傷害罪判處于歡無期徒刑。
法院認為,「于歡面對眾多討債人長時間糾纏,不能正確處理衝突」。
為何不認定正當防衛,法院解釋稱,雖然當時于歡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也遭到對方侮辱和辱罵,但對方未有人使用工具,被告人于歡及其母親的「生命健康權被侵犯的危險性較小」,「不存在防衛的緊迫性」。
工商資料顯示,2012年吳學占成立冠縣泰和房地產開發公司,註冊資本1000萬。網上流傳的一封舉報信顯示,吳學占以房地產公司名義高息攬儲,招攬社會閒雜人員從事高利貸和討債業務。
在山東冠縣,不少企業熱衷於向吳學占借款。一位企業負責人告訴媒體,現在經濟下行壓力較大,企業很難從銀行獲得貸款,為了資金週轉,部份企業寧願鋌而走險,互相擔保向吳學占借高利貸。
代理律師:警方涉嫌不作為
目前,于歡已提出上訴。于歡的上訴代理人、河北十力律師事務所律師殷清利告訴媒體,已經在2月24日,趕在上訴期的最後一天提起上訴。此案一審中,自首沒有認定,對方涉黑的問題沒有認定,警方也存在涉嫌不作為的成分。此外,死者也有因自身因素耽誤救治的情節。
殷清利表示,根據于歡及其姑姑的強烈要求,將來會準備先打一個行政官司,起訴當地派出所不作為的行為。
報導稱,據于歡姑姑于秀榮所說,這個事兒不排除有人故意搞他,把他家人都弄進去,就沒辦法在外面跑了,這個案子就壓下來了。
輿論:警察應站在被告席上
目前社會輿論幾乎一邊倒地站在被告人一邊。
3月25日,澎湃新聞發表社論稱,為甚麼出警的警察在宣示「討債不能打人」之後,就「到外面去瞭解情況」?為甚麼沒有帶走被拘禁的蘇氏母子?這是不是某些人所說的對暴力催討的「默許」。
文章提到,這起凶案起於一起遠高於國家法定利率的疑似高利貸案,發展為10多人暴力催討,終於釀出一場血案。文章認為,解決此類問題不能等到出了人命,才予以重視。
鳳凰網的評論文章認為,警察的失職起到了很大的助推作用。殺人傷人的是于歡不假,但不作為的警察更應該站在被告席上。文章稱,法院判決是火上澆油。
在法院審理此案之前,吳學占等人已被定性為「黑惡勢力團伙」被警方摧毀。在11名黑惡勢力面前,不能苛求弱者的反抗姿勢,否則便是以法律的名義逼迫公民做窩囊廢。
文章認為,法律本應援助受困的弱者,如果沒有援助而迫使弱者自衛,應該反思原因。一個救助不了弱者又不允許弱者自救的社會,是何其悲哀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