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巴馬被控竊聽 眾議院要求FBI進行聽證

美國眾議院司法委員會20多名委員聯名致信聯邦調查局(FBI)局長,要求對總統川普指控歐巴馬竊聽以及情報持續洩漏一事進行聽證。(中央社檔案照片)
美國眾議院司法委員會20多名委員聯名致信聯邦調查局(FBI)局長,要求對總統川普指控歐巴馬竊聽以及情報持續洩漏一事進行聽證。(中央社檔案照片)

【記者張秉開/編譯】
美國眾議院司法委員會(House Judiciary Committee )3月8日致信聯邦調查局(FBI)局長,要求對總統川普指控歐巴馬竊聽以及情報持續洩漏一事進行聽證。

美國眾議院司法委員會的20多位共和黨委員3月8日聯合署名,致信聯邦調查局局長科米(James Comey),要求他對政府調查和監督敏感訊息持續被洩漏給新聞媒體一事進行聽證。該司法委員會對《外國情報監視法》具有管轄權,該法允許政府對美國境內的可疑外國部門進行竊聽以獲得證據。

司法委員會主席鮑勃‧古德拉特(Bob Goodlatte)等人在聯名信中寫道:

「幾天來,有報告指控情報及網路方面問題嚴重,內容包括在我國所受大範圍網路攻擊時,俄羅斯聯邦企圖干預2016年美國總統選舉,以及包括竊聽方法等高度機密訊息持續地被透露給公眾。而且我們知道,總統本人指控他及其團隊成員在2016年競選期間受到竊聽。」

該信指出,聯邦調查局所行使的權力和行動是在委員會的監督範疇之內。

「我們再次要求,對俄羅斯干涉美國大選一事以及總統和、或其團隊成員以前或正在受到監視的指控進行聽證。聽證會還必須說明為什麼這些都是應該歸為保密級的訊息卻被長時間洩漏。」聯名信寫道。

《國家評論》(National Review)雜誌3月5日報導,2016年10月外國情報監聽法院同意歐巴馬政府監聽川普團隊的一些人。《紐約時報》1月19日說,被監聽的川普團隊成員至少有3人--2016年8月辭去競選經理的保羅‧馬納福特(Paul Manafort)、外交政策顧問卡特‧佩奇(Carter Page)及高級顧問羅傑‧斯通(Roger Stone)。

據《政治》(Politico)3月8日報導,參議院司法委員會也在3月8日致信科米,要求提供關於川普指控被竊聽的資料。

該司法委員會的犯罪和恐怖主義小組委員會主席林賽‧格雷厄姆(Lindsey Graham)和高級成員謝爾登‧懷特豪斯(Sheldon Whitehouse)在信中寫道:「我們要求司法部向我們提供關於對川普總統、川普競選團隊或川普大樓進行竊聽的所有申請和法院命令的副本。」

3月4日,川普在推特中指控歐巴馬在去年大選期間對其及其競選團隊進行竊聽。川普在推文中表示:「真可怕!剛剛發現去年勝選前,被歐巴馬竊聽,沒有被發現什麼(證據),這是『麥卡錫主義』!」「麥卡錫主義」代表一種打擊對手的政治手段,在沒有足夠證據的情況下,指控他人顛覆、叛國等罪。

川普又寫道:「大選前,在位總統竊聽參選人是合法的嗎?之前(申請竊聽)被法院推翻。真低級!」

前國家情報總監(DNI)詹姆斯‧克拉珀(James Clapper)隨後對這一指控提出反駁,他在NBC的節目《與媒體見面》(Meet the Press)中說,允許聯邦調查局竊聽川普大廈的法院命令並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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