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間住院≠住院?舊式醫療險理賠爭議
國人對於醫療照護品質更加重視,除了有健保制度外,也希望未來發生重大疾病時,能夠透過商業保險分擔醫療所需費用,消基會日前接獲民眾投訴,因重鬱症到醫院的日間住院病房接受治療而提出理賠,但保險公司卻以「日間住院」不等於「住院」,按照實際在院時間的比例給付保險金。消基會呼籲金管會保險局應依最高法院最新見解,明確定義「住院」,以及清查市面保單條款中的「住院」名詞定義,以免因新舊保單定義混淆不清,造成實務認定困難的情形。
消基會董事長游開雄指出,舊式保單條款並未區別日間住院、夜間住院、全日住院、半日住院,造成理賠認定爭議叢生。事實上,自金評中心評議解釋,絕大多數肯認「日間住院」符合保險契約的「住院」定義,但司法實務則不盡相同,舊式醫療險保戶極力爭取,仍然不能獲得滿意結果。
消基會呼籲金管會應以最高法院最新見解,明確定義「住院」,並清查市面保單條款中的「住院」名詞定義,以免造成實務認定困難,將因法規修改的問題丟給消費者自力訴訟。
消基會說,消費者申購保單以前,也務必詳細審閱保險條款,包括名詞定義、生效期限、給付內容、除外責任,以及申領所需檢附的文件等,才能保障自身權益。舊式醫療款保戶,應核對原契約條款,並與保險公司確認保單的「住院」定義與理賠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