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締龜速車 10日起雪隧最低速限70公里
國道5號雪山隧道最低速限將提高,高公局昨(7)日表示,3月10日起最低速限由現行的每小時60公里,提高到每小時70公里,前一個月為宣導期,4月10日起開罰,違規將罰3000元到6000元新台幣的罰鍰。
雪隧一遇慢速車,就容易影響車速,甚至出現回堵情形,影響用路人權益,高公局將提高速限,以維持雪隧內的暢通,提升整體流量。
高公局交通管理組組長卓明君表示,取締標準最低速限是每小時70公里,低於70公里就算違規,國道警察會在避車彎進行錄影與攝影取締。並能連續開罰,每隔超過6公里、半小時,將可再次取締。執法初期採人工方式取締違規車輛,等科技執法上路後,會與國道警察商討新的取締方式。
高公局表示,雪隧內現在已設有6個測速照相桿,負責取締超速車。科技執法系統則在雪隧雙向兩側平均建置共16個設備,待系統啟用後,可對低於最低速限、超速、任意變換車道、惡意逼車,及未保持安全車距等違規車輛進行取締。
高公局表示,為使駕駛人瞭解高速公路各路段的速限規定,目前高速公路沿線各交流道入口後約300~400公尺處、特殊路段(施工路段、下坡路段)及速率變化區等處,均設有速限標誌牌,籲請駕駛人依速限標誌指示行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