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瑞性侵9女案 高院更一審判39年

(記者陳懿勝/台北報導)

李宗瑞被控性侵9名女子案,高院更一審7日認定李宗瑞犯7個趁機性交罪、1個強制性交罪(強暴),各判4年10月至5年2月不等刑期,合計39年2月;至於性侵偷拍案民事賠償部分,最高法院民事庭正在審理17名女子賠償2,745萬元案,另有3名女子求償案,最高法院已判決李宗瑞須賠償共630萬元定讞。

延伸閱讀
司機下藥性侵韓女 遭求刑15年
2017年02月14日 | 7年前
又傳性侵? 8韓人疑在台被下藥
2017年01月25日 | 7年前
十大兒保新聞 性侵占比最高
2016年12月14日 | 7年前
輔大性侵案 校長公開信道歉
2016年09月25日 | 8年前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