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模命案梁女獲釋 士檢:主嫌誤導辦案
陳姓女模遭性侵勒斃案,士林地檢署發言人陳錫柱6日表示,梁女被指控為該案共犯,但經查證,程男供述梁女涉案部分有瑕疵,已不符當初羈押要件,因此於提訊後向法院撤銷羈押,並予以釋放。
士林地檢署偵辦本案時發現,主嫌程男蓄意誤導檢警辦案,不僅在偵訊時供述梁女和他共同殺人,也誤導指認監視器錄影帶裡的第三人為死者,同行戴口罩的女子為梁女,檢警在找到第3女確認身分後,戳破程男說謊。
陳錫柱表示,近日調查發現,案發現場並無梁女DNA等跡證,也透過監視器確定梁女案發當天人在家中,同時檢方也確認梁女手機在2月中已遺失,認定程男指述有瑕疵,已於6日向法院聲請撤銷羈押禁見並予以釋放,但尚未排除梁女涉案。
針對外界擔憂社會上還潛伏多少性侵犯,內政部警政署長陳國恩表示,目前有19人未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到警察機關報到,將造冊列管並追捕。
陳國恩表示,每年約逮捕400多名性侵犯,依照《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性侵犯應定期向警察機關辦理身分、就學、工作、車籍及異動等資料登記及報到,只要行蹤不明就裁罰、發布通緝。目前規定必須要到警察機關登記報到的性侵通緝犯中,有19名行蹤不明,已經造冊加強管理、追緝。
至於外傳有500名性侵通緝犯在外趴趴走一事,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表示,性侵犯是按照章別,分有強制性交罪、猥褻罪、姦淫幼女罪、兩小無猜條款等,這些都包含在統計中,數據是按照章名區分。
陳明堂指出,傳統說的強姦犯、強制猥褻犯是指比較大的部分,人數沒有這麼多,不過在執行端,還是希望能夠抓到服刑,並採取重罪羈押,防止脫逃,這是法務部再三要求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