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禽流感疫情蔓延 屏縣加強防疫措施
防止禽流感疫情蔓延,屏東縣公告延長化製運輸車輛檢疫消毒站設置時間至3月15日止,並配合農委會,委託執業獸醫師受理縣內養鴨業者申請採樣送驗;屏東縣政府呼籲業者配合加強防疫,違者將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罰鍰。
屏東家畜疾病防治所2日表示,現除持續加強養禽場監測採樣、訪視輔導及養禽場周邊消毒等防疫工作外,已於2月23日公告延長化製運輸車輛檢疫消毒站設置時間,至106年3月15日止,(地點:屏東縣長治鄉繁華外環道),檢查及消毒外縣市載運化製畜禽之車輛,須符合密閉式,且經消毒後始得進入本縣化製場。
違反公告者,將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四十三條第八款處新台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或依第四十四條第一款處新台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另配合農委會公告,「至5月31日前,鴨隻應經中央動物防疫機關指定之檢驗單位檢驗家禽流行性感冒陰性,並檢附檢驗報告,始得送往屠宰場;未檢附者,禁止輸送至屠宰場。」措施。家畜疾病防治所指出,縣府已於2月23日委託執業獸醫師(佐),執行養鴨場鴨隻生體檢查業務,業者可方便找地方職業獸醫師委託執行,受理申請電話:(08)722-4109、(08)722-4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