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監控真貪汙 貪官5年申報150萬
大陸不計成本的監控政策由來已久,內蒙多倫縣一份官方文件日前曝光,稱對當地一上訪戶監控5年,耗資高達30多萬元(人民幣,下同,約新台幣150萬元),其中包括支付告密者的費用5年共計4萬元。而當事人親屬指出,官方所宣稱的巨額費用,只是官員腐敗的藉口。
據該份文件顯示,地方政府為了監視上訪人王鳳雲一家,曾經以每人每天50元的報酬、每天安排10人持續監視50天,並為此在村子裡設立了食堂。此外,還僱用了線人監視王鳳雲,5年官方支付線人費用高達4萬元。
被監視的維權人王鳳雲的妹妹王風華說,該監控資金是官方為了打壓他們而提供。而他們告狀只是要政府處理被阻斷耕種的路,只有幾千元的成本,他們都不解決。
王風華還透露,姐姐王鳳雲夫婦以及父親王興舉都已經被抓,現在還被關押,並且他們在獄中處境很糟糕。更讓人憤怒的是,去年抓走姐姐的時候,公安局的人將姐姐4歲的小女兒獨自留在家中。
她說:當時這孩子連衣服都沒穿。我父親已經快70歲了。現在氣管也不好,也不給藥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