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頒新規禁扣身分證 分析:否定江政策

中共新規要求,國家機關或有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不得擅自複印、掃描居民身分證。(大紀元資料室)
中共新規要求,國家機關或有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不得擅自複印、掃描居民身分證。(大紀元資料室)

【記者謝東延/報導】

中共官方8月10日報導,公安部等八部門發布公告明確要求,國家機關或者有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不得擅自複印、掃描、扣留或者抵押居民身分證。分析認為,這是習近平當局在司法改革方面的推進,進一步否定江澤民時代的維穩政策。

據報導,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在官方微博發布消息說,近日,公安部會同中央綜治辦、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與中國人民銀行等7個部門制定並發布了《關於規範居民身分證使用管理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

《公告》中有10條規定,其中最讓人關注的是第七條:國家機關或者有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不得擅自複印、掃描居民身分證,不得扣留或者抵押公民的居民身分證。公民應當堅決抵制擅自複印、掃描居民身分證或者扣押居民身分證的行為。其實,該《公告》在上月15日就已經發布。

中國問題專家李天笑認為,這應該是習近平否定江時期以維穩為名迫害民眾政策的具體措施之一,是打擊公安系統江派和司法改革的一種推進。

在過往中共的維穩政策下,很多民眾在維權過程中都有被當地政府、公安扣留身分證的經歷,以至嚴重影響外出、就業、生活等正常的公民權利。中共公安在迫害法輪功學員時,也利用查驗身分證進行綁架、騷擾,這類迫害主要發生在法輪功學員乘坐火車和住宿的時候。

而現在習近平在公檢法推出「終身追責」,對黨組織領導推行「問責條例」,就是要既打上又打下,逼迫中共官員有所收斂,一點點將公檢法司真正的打擊犯罪的功能拉回正軌,讓政法官員有所顧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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