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百種酷刑之一】:拇指銬
「拇指銬」是一種酷刑,比戒指稍大,專門用來銬雙手大拇指,與手銬一樣越動越緊。俗話說,十指連心。銬上一會,雙手拇指就慢慢地變色、發紫……時間久了,人的整個身體極其難受。在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中,「拇指銬」等酷刑被大陸公安局、看守所、勞教所、監獄等場所大量地運用。
2000年冬天,進京上訪的佳木斯張春傑女士被關押進北京西城看守所。張春傑自述曾被警察威脅上拇指銬酷刑。「警察給我們編了號,半夜突審時,我被強迫坐在老虎凳上,一個警察拿著拇指銬威脅我說:如果不說出地址姓名,就上大刑。」
江蘇省昆山市年過6旬的法輪功學員陳秀芬,2000年6月因進京請願,被昆山市610辦公室人員管祖興、公安局國保大隊李冬林等警察使用「拇指銬」酷刑。
為了增加陳秀芬的痛苦,警察讓陳秀芬雙手環抱幾根牢房鐵欄杆,再把其雙手的大拇指銬在一起。由於陳秀芬的身材較小,剛開始雙手之間環抱的鐵欄杆太多,警察們無法把她的雙手拇指銬在一起,於是硬把陳秀芬整個身體緊緊地貼靠在鐵欄杆上,雙手之間少抱一根鐵欄杆,才勉強地把她兩個拇指銬在一起,將陳秀芬銬得痛不欲生。
黑龍江一位法輪功學員在向明慧網的投書中,也描述了自己1999年去天安門上訪後在龍口駐京辦事處(北京三環賓館)遭受到這種酷刑時的感受。他說,「警察把我兩隻手的大拇指銬起來,使勁往上提,疼得我頭上的汗都下來了,我咬著牙挺著。過好幾個月,我的兩個大拇指都木脹脹的,沒有知覺。」
2003年,福建省法輪功學員江生被閩西監獄吊銬起來長達6天7夜,用手銬和拇指銬把雙手銬在窗戶的鐵柵欄上,腳尖勉強著地,只有吃飯和上廁所才放下來。
後來江生的雙腳腫得穿不上鞋子。警察鄧迎春還在全中隊大會上大叫:「再煉功,就整死你,然後找幾個犯人『證明』是煉功煉死的。」
大量證據表明, 有超過100種酷刑被中共用於迫害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民眾,包括電擊、吊拷、冰凍、火烙、死人床、坐板、蹲小號等等。至少有4,075名法輪功學員被中共酷刑等手段迫害致死。
從1999年到2005年,曾被北京天安門公安分局用刑「拇指銬」的法輪功學員楊才銀,先後被綁架至少5次,2次被送到火連畈勞改農場,期間遭受多種酷刑折磨。在巨大的精神和肉體創傷中,楊才銀於2005年4月23日含冤離世,時年48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