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中共酷刑「穿心槓」 79歲工程師告江澤民
2004年,年近70歲的工程師李岩森遭受中共酷刑「穿心槓」。
當時,李岩森被南陽市宛城區國保大隊段獻成、杜思偉、趙紅偉等人綁架,在該市絲織廠後街的農科所旅社裡,他們私設公堂對老人拳打腳踢,只因李岩森堅持修煉法輪功。
據明慧網2月9日報導,在中共最高法院2015年5月宣佈「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後,79歲老人李岩森控告了迫害法輪功的元兇江澤民。
李岩森在控告狀中,陳述了部分自己被迫害的事實經歷。
原來患有心臟、肺結核、甲亢等疾病,經常住院的李岩森,在1995年10月開始修煉法輪功,不到一個月,他的病就痊癒一身輕,渾身有使不完的勁。
他介紹,法輪功是佛家上乘修煉大法。對祛病健身、淨化心靈、提高生命層次有顯著奇效,在短短數年間就有上億人在學煉,修心向善。
他說:「我按照大法『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放下名、利、情,做到師父要求的打不還手,罵不還口,變得更加善良、寬容和真誠 。家庭和睦,生活充實,是我獲得的最大收益。」
李岩森表示,對當政者來說,這本來是件好事。正如當年已退休的喬石委員長組織人員,對法輪功調查後所下的結論: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
「但我因為堅持自己的信仰,而被江澤民犯罪集團屢屢迫害,非法抄家2次,抄走現金、物品等價值8萬多元。還被上酷刑『穿心槓』、刑訊逼供,被非法判刑。」
1999年7月24日,宛城區新華派出所,臥佛寺居委會支部書記毛金霞帶人抄了李岩森的家,抄走法輪功書籍資料、音響設備等物品,並逼迫李岩森和其妻子寫檢查、寫保證,威脅他們不准出門、不准上訪。每天監控他們。
2004年3月4日,李岩森被宛城區國保大隊段獻成,非法綁架到南陽市第二看守所遭勞役迫害。
李岩森說:「當時我近70歲眼睛老化,動作慢經常遭打罵、扇耳光,踢屁股是家常便飯,熬到深夜才能完成任務。幹完活還不讓睡覺,每天夜裡輪流站崗,睡眠時間嚴重不足。」
「因長時間睡在水泥地板上,兩胯關節麻木,兩腿沒有知覺,走路非常困難,至今行動不便。長期低頭彎腰苦役,造成我駝背,現在還不能直起來。」
2005年1月6日,宛城區檢察院宋長太、宛城區法院徐瑋等人,對李岩森非法判刑3年緩刑3年。
2013年過年,臥佛寺居委會支部書記李某,逼迫李岩森的妻子張淑芳寫不煉法輪功的保證書,嚇得她渾身發抖經常失眠,精神不振常發呆。2015年張在痛苦中去世。
李岩森說:「江澤民是迫害我妻子死亡的兇手。」
李岩森的兒子李振是南陽市「現臥龍區」醫藥公司化玻門市部正式職工,只因父母煉功而受株連。在沒有任何手續下被開除,失業至今,給生活造成很大的困難。
李岩森的家,也經常被臥龍區居委會治保主任片警騷擾,他仍被一直監控、監聽和跟蹤。
李岩森控告說:「國家法律的宗旨是懲惡揚善。在江澤民的指令下,法律成了打擊好人的工具。江澤民破壞中華民族的傳統文化,明知煉法輪功的都是好人,卻昧著良心犯罪,種下了迫害佛法的惡緣。跟隨江的很多人遭惡報,成為犧牲品。」
「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員,也成了迫害的受害者。江澤民已對受謊言蒙蔽毒害的所有善良人,犯下滔天大罪。控告他,也是給世人重新認識法輪功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