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1號末端 今起速限60拍照取締
國道公路警察局五大隊提醒,國道1號末端接漁港路高架路段10日起限速60公里,北向373公里420公尺及南向373公里550公尺處各設置固定式測速照相設備,10日起正式啟用,執法取締,請用路人行經該路段,應依限速行駛以維護行車安全。
此外,國道惡意逼車將進行強力執法。若有「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以連續閃燈或鳴按喇叭」方式迫使前車讓道,甚至「於行駛中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等行為,可處6千元以上。2萬4千元以下罰鍰,並吊扣汽車號牌3個月,嚴重者恐涉刑法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