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通犯二號 李華波涉貪判囚終身
江西省鄱陽縣前財政局經濟建設股股長李華波因貪汙罪被判處無期徒刑。李華波曾在澳門賭博,輸掉3,400萬港幣(約新台幣1.36億元),之後逃往新加坡。李華波在被當局通緝的百名涉嫌經濟犯罪的外逃官員名單(紅通令)中列第二。
此案23日在江西省上饒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李華波以貪汙罪被判處無期徒刑,並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據通報,2006~2010年期間,李華波在擔任江西鄱陽縣財政局經濟建設股股長期間,夥同他人通過製作假對帳單、私刻印鑑、設立空殼公司等手段套取鄱陽縣財政專項資金,共同侵吞公款9,40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3億元),相當於當年鄱陽縣財政收入的1/4,其行為構成貪汙罪。
李華波的出入境紀錄顯示,從2007~2011年期間,他曾先後52次前往澳門,而在其留下的3封信裡,都提到了拿單位的錢去澳門賭博。李華波以嗜賭成性為人所知。澳門警方提供的資料也確認了李華波賭博的事實。李華波累計投注金額達港幣29.9億,輸了3,400餘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