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藥物酷刑 引江天勇之妻更憂丈夫生死

【記者蕭律生採訪/報導】
「平生最討厭有肚子的男人,但是江天勇律師壯碩的身材卻讓我感到一種安全感。一種鄰居大哥的感覺。他的口氣和語氣甚至絲毫沒有任何深度,有的只是因惦念他人而產生的絮叨。這絮叨何時再來?網上卻多了很多因他而更絮叨的人。」

女權者高曉1月8日在她的twitter上寫下以上這段話。

中國人權律師江天勇目前被失蹤56天,仍被湖南長沙公安局直屬分局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指定居所監視居住。
江天勇被監視居住的通知書。(金變玲提供)江天勇被監視居住的通知書。(金變玲提供)

2016年12月22日,江天勇的妻子金變玲寫下:江天勇終於有消息了! 剛剛我父親接到通知說:江天勇涉嫌煽動顛覆,被監視居住!終於知道他還活著,我放心了!

2017年1月14日,金變玲了解到709案件中的李春富律師被取保候審後,健康出現異常,經醫院確診為精神分裂,且身體狀況非常差,「我更擔心天勇是否能活著出來……」。

據李春富家屬通報,在看守所裡,醫生天天給原本身體健康的李春富餵不明藥物。

近年來,大陸監獄或警方强迫良心犯使用非治療性不明藥物,甚至是在食物飲用水中直接下毒,而導致精神問題的新聞,常見於中共對法輪功修煉者施行的酷刑報導中。

金變玲非常擔心丈夫可能被整成精神分裂或者被整死;旅美中國維權律師滕彪、江的代理律師陳進學,也都表示被指定監視居住境遇,對江天勇是非常不利的,因為那是一個暗無天日的地方。
 
1月16日,江天勇的代理律師陳進學告訴大紀元記者,17日江天勇的另一位代理律師覃臣壽,將會去長沙公安局直屬分局再一次要求會見江天勇。另外,近日江天勇的父親江良厚,也收到上海靜安區法院下達的舉證通知。

1月11日,上海靜安法院要求江天勇家人,就起訴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澎湃新聞所屬公司)名譽權案,提供相關證據截止日期是2月5日。證據包括侵權原件,申請鑑定證據保全和申請證人作證等。

陳進學表示,目前澎湃新聞網上污衊江律師的訊息,並沒有被刪除,所以到時候只需做一個公證即可。

「14號是江天勇媽媽的生日,我打過去電話,讓女兒祝她生日快樂……。她說看到李春富的照片了很傷心!大聲的哭著說:不知道天勇會被搞成什麼樣,是不是更慘?我也在哭!不知道該如何勸她……!」金變玲說。

她還補充說:江天勇現在處於被監視居住的狀態,很有可能被酷刑,他的身體是受不住的:他早年就有高血壓每天必須要吃降壓藥,因「建三江」事件被打斷8根肋骨的傷還沒有好,現在天這麼冷也不讓家屬給送厚衣服…… 。

江天勇之前被打斷肋骨的醫院證明。(金變玲提供)江天勇之前被打斷肋骨的醫院證明。(金變玲提供)

滕彪表示,監視居住方便中共施加各種酷刑各種壓力,對被關押者進行非法迫害,同時外界得不到任何裡面的消息。「用各種威脅進行肉體和精神的控制,監視居住本身就是一個酷刑。」

《刑事訴訟法》第73條規定:「對於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特別重大賄賂犯罪,在住處執行可能有礙偵查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執行。」

陳進學表示,此條法律在2012年被修改時,引發律師界的強烈不滿,但是最終還是被通過了,他認為這是中共為了維護政權的穩定,專門針對維權人士和民間抗爭群體而出台的政策。因為指定監視居住的合法化,等於是方便辦案警察用酷刑折磨當事人,檢察院的監督又流於形式,讓防範酷刑變得難上加難。

所以他們都表示很擔心江天勇律師的境遇。

2017年1月9日,陳進學曾向長沙市公安局申請,對江天勇採取指定居所監視居住措施時,所使用指定居所的數量和地址但是無果。

「他是一個真正勇敢的人!希望西方民主的政府和領導人能給中共切切實實的壓力,幫助江天勇早日回家。」滕彪說。

陳進學也希望金變玲等的709家屬,在聽到李春富律師這樣遭遇的情況下,更要積極地公開去聲援自己的丈夫,去有所行動才能改變他們的處境。

江天勇河南羅山人中國人權律師,曾參與愛滋病感染者的救助維權、山西黑磚窯案件、北京律師直選、法輪功個案等多起維權行動,也因此一直處於被監控騷擾和威脅之中。2009年7月,被北京市司法局註銷律師執業證。曾任北京愛知行研究所法律項目協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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