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迫害法輪功 去年遼寧最嚴重

天津法輪功學員周向陽(左)被非法判刑7年,妻子李珊珊(右)被非法判刑6年。(擷自明慧網)
天津法輪功學員周向陽(左)被非法判刑7年,妻子李珊珊(右)被非法判刑6年。(擷自明慧網)

【記者葉楓/綜合報導】

明慧網12日發布的一份最新統計顯示,2016年,中國有1,162名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數據顯示,遼寧和山東是中國判刑法輪功學員最嚴重的二個省分。判刑最嚴重的省分、自治區、直轄市的前十名依次為:遼寧194人、山東132人、黑龍江94人、吉林66人、四川66人、江蘇65人、河南58人、廣東51、北京48人、河北47人。

167人依法實名訴江遭報復

大連法輪功學員袁曉曼,她依法控告江澤民,2016年5月12日被昆明街派出所警察綁架。2016年12月23日,袁曉曼被非法判刑3年半,罰金5千元。她的兒子杜海芃近日在美國華府呼籲中共釋放被非法判刑的母親。

據明慧網訊息統計:2016年至少有167名依法控告江澤民的法輪功學員遭中共報復性的迫害,被非法判刑。因訴江而被判刑最嚴重旳省分依次為:遼寧47人、河南18人、黑龍江10人、天津9人、吉林9人、江西9人、湖南8人、山東8人。

「指控法輪功的罪名非常荒謬」

周向陽是全國首批60位造價工程師之一,因修煉法輪功,多次被非法抓捕關押、勞教、判刑。他雖被酷刑折磨,但堅強不屈。2016年11月,天津法輪功學員周向陽再次被非法判刑7年,妻子李珊珊被非法判刑6年。

著名法律專家、東南大學法學院教授張讚寧在周向陽、李珊珊一案的辯詞中說,「全國所有的起訴書都是說法輪功學員觸犯了刑法300條第一款的規定,但是這一條講的是破壞法律實施,它卻沒有指出破壞了哪一條法律,哪一款哪一項,所以這個指控是有違罪行法定原則的!」張讚寧還說:「你必須具體指出破壞了什麼法律,這樣指控才能成立,所以我說這種指控是非常荒謬的。」

周向陽、李珊珊一案的另一位律師余文生表示,對法輪功的迫害是「自1999年至今類似於十年浩劫的『文化大革命』一樣的可以不顧事實法律的政治迫害運動,源於前黨魁(江澤民)欲加之罪的非法意志,一人之令。」

「其錯誤之明顯、嚴重…… 恐怕是空絕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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