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官司預防訴訟無實益 國民黨撤回起訴狀
國民黨去年10月初,針對中投、欣裕台公司是否為國民黨附隨組織召開聽證會前,預防黨產會可能做出決議,而先提起「預防性不作為訴訟」,行政法院9日開庭,國民黨提出撤回起訴狀,強調本案已無實益;對此,黨產會表示尊重國民黨,並尊重司法。
本案緣於國民黨去年10月初在行政院黨產委員會擬做出行政處分前,率先向法院提出「預防性不作為訴訟」,擬藉此保全中投、欣裕台公司資產,然而黨產會之後陸續做出行政處分,凍結永豐銀資產,並決議認為中投、欣裕台為國民黨附隨組織,也令在30天內收歸國有。
國民黨委任律師指出,黨產會已認定中投及欣裕台為附隨組織並收歸國有,就「預防性不作為訴訟」,已無實益,因此撤回起訴狀;黨產會律師則回應,已收受撤回起訴狀,將向黨產會告知。
法官庭末諭知,為慎重起見、確保程序合法,仍將詢問黨產會意見後,再討論此撤回告訴狀。法界人士指出,依照流程,若合議庭認為本案與重大公益有關,仍可決定繼續審理,否則原告已提撤回,本案將結束。
「預防性不作為訴訟」,意指在行政機關將作成行政處分或其他公權力行為,會對人民權利義務造成影響時,可提出預防性不作為訴訟,要求行政機關停止行政處分或其他公權力行為,以保護人民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