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投欣裕台收歸國有 法院裁定不准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日前決議要將國民黨的中投、欣裕台兩家公司全部股權收歸國有,國民黨不服向法院聲請停止執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6日裁定,目前中投、欣裕台對於是否屬國民黨附隨組織提起多件訴訟,若在訴訟確定前就移轉股權,兩公司的原代表人會遭解任,恐影響其《憲法》保障的訴訟權,因此裁定停止執行中投、欣裕台收歸國有的行政處分。
法院表示,中投及欣裕台若收歸國有,無論後續是被標售或換人經營,都會造成國民黨與兩家公司難以回復的損害,萬一未來國民黨與兩公司勝訴定讞,即使國家可以用金錢填補其損害,但衍生損害難以計算,為避免耗費社會資源,應停止執行收歸國有的處分。
此外,法官也認為,既然中投、欣裕台股權已被認定為不當黨產,依《黨產條例》規定,若國民黨擅自脫產,黨產會可以處罰國民黨,罰鍰金額為不當黨產價值的1~3倍,因此已可確保國民黨不敢脫產,所以法院裁定暫時停止執行收歸國有,不會影響公共利益。
對此,黨產會主委顧立雄表示,法院的意思就是說,在本案訴訟沒有最後確定前,國民黨的股權不能動,但股權也不要馬上移轉回國有,意思就是凍結在哪裡,都不要動;顧認為,既然中投、欣裕台財產目前形同凍結,他將和黨產會委員討論,也不一定會提出抗告。
國民黨行管會主委邱大展則批評,黨產會的處分不符程序正義,只是為了顧立雄上任前誇言要在年底前處理黨產完畢的豪語,太草率也太粗暴,「黨產會已經三連敗了,要不要修正他以後的處理方式,是不是要考慮下台?」不過他也感謝行政法院的支持,也強調國民黨不會因此就要護產,今年第十九屆全代會所通過的黨產歸零決議承諾,仍將繼續執行,未來扣除結算黨工年資以及必要保留的辦公處所外,其他黨產將全部捐做公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