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萬噸焚化底渣找出路 高市列施工規範
全台面臨垃圾爆量及焚化爐底渣去化問題,高市每年產出23~25萬噸焚化底渣,為解決去化問題,今年起,高市工務局將把焚化底渣納入公共工程施工規範,此外,除了公共建設,也鼓勵國公營事業與民間瓦斯業者,申請道路挖掘時能採用底渣級配施工,預計下週將邀集50個管線道路單位共同研商。工務局表示,高雄是中央發布規定後,第一個將焚化底渣納入公共工程施工規範的地方政府。
高雄市自1999年起垃圾採焚化處理,共有中區、南區、仁武及岡山資源回收廠四座焚化廠,垃圾燃燒後產生灰渣約占原垃圾重量15%,以及不可燃廢棄物還是用傳統掩埋方式處理,但是合法掩埋有限,高市府規劃底渣再利用方式,工務局說明,底渣產品可利用在道路基底層、再生透水混凝土、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CLSM)等材料,目前已納入施工規範,此外,也鼓勵國公營事業與民間瓦斯業者,申請道路挖掘時,能採用底渣級配施工。
行政院環保署「焚化底渣再生粒料應用於道路級配粒料底層」說明焚化底渣與天然粒料混合比例上限為30%,工程主辦機關可依個案特性及需求訂定混合比例,目前工務局正在研擬稽核、試驗方式及相關工程性質等原則性規定。
環保局長蔡孟裕表示,高市每年約產出23~25萬噸焚化底渣,過去都發包民間業者處理,運用在私人工程中,市府將公共工程納入底渣採用,希望能消化掉一半以上底渣量,另外,亦鼓勵國公營事業也朝此方向規劃。
解決底渣去化,高市積極優化焚化效能,並推動資源回收、廚餘資源化,以紓緩垃圾問題。環保局網站設有底渣再利用專區,公開民眾了解市府底渣運用狀況及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