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NGO或遭陸嚴控 律師組團協助
這部針對境外NGO的新法,涉及部門龐雜,並使用了大量「涵義寬泛」的術語,譬如「不得損害中國國家利益」和「 不得危害中國的國家統一、安全」等,境外NGO在中國甚至需要向公安部申請登記。
據中央社報導,由於這些NGO亟需法律專業的指導,因此有36名來自廣東、湖南、山東、北京、上海、陝西、廣西等地的律師組團協助。其中一名廣東律師黃沙告訴中央社記者,隨著新法在今年元旦起實施,當前境內外NGO的交流空間太緊縮,他們希望透過法律服務促進境內外NGO的交流;此外,若這些境外NGO辦理註冊被拒絕時,律師可以協助法律救濟。
律師團在新聞稿中引用俄羅斯的例子表示,2012年俄羅斯實施NGO法修正案後,加強對接受海外資助及從事政治活動的NGO管控,隔年有近9千個非政府組織被關停,5千多個組織面臨罰款。因此,2017年中共很可能也會對NGO進行新一輪的突擊檢查及管控。
這個律師團表示,將在為這些NGO提供法律諮詢、培訓、擔任NGO法律顧問並擔任NGO的訴訟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