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納粹與中國納粹 竟有這麼多相似之處......
(編按: 趙家人是中國網路用語,泛指中共權貴階層,後來衍生詞如「趙國」、「趙王」等,「趙國」指的是中共。)
德國納粹與趙國納粹,都有殺人後「物盡其用」的怪癖。德國納粹要死人堆裡的頭髮、手錶、金飾……!趙國納粹要不同信仰者的器官。在迫害也能領賞的趙國,新納粹一向不擇手段地經營受害者。
德國納粹主張「承認一切宗教、信仰的自由」;趙國納粹只全面承認紅色宗教、信仰自由,對於別的顏色的宗教或信仰自由,則或予以有限承認,或予以全面的限制鎮壓,對其實行群體性滅絕。
德國納粹和趙國納粹,都同樣將公民社會視之為眼中釘、肉中刺,就像大學生聯合會不能見容於德國納粹一樣,凡是秉持開放原則的公民社會團體,譬若人權研討會等等,都不能見容於趙國納粹。
1933年,新聞記者雷蒙‧阿隆看到德國納粹於柏林大街上焚書,由此慨嘆於「火焰是權力野蠻的象徵」。趙國納粹也在焚書,只是未用明火,不少教授、作家、記者、藝術家等等,都在受苦受難。
德國納粹有宣傳部,趙國納粹有宣傳部。納粹德國的戈貝爾說:「謊話重複1,000遍就是真理。」納粹趙國大大小小的戈貝爾們,則創造出了「宇宙真理」,「真理」之一是殺人都能統一宣傳口徑。
德國納粹建立了集中營,強迫被其迫害的猶太人,在胸前都要戴上醒目的黃色五芒星;趙國納粹建立了黑監獄,冤民集中營的牆頭上密佈著鐵絲網,部分人群的二代身分證,有無形的黃色五芒星。
德國納粹為凸顯「繁榮和昌盛」,耗費巨資舉辦過柏林奧運會;趙國納粹為炫耀「崛起」,也重金承辦過廢都奧運會。當時的德國國民沒有看不起病、上不起學、買不起房,可免費接受高等教育。
德國納粹制定並公佈過《25點綱領》,該綱領有顯見的反動性,相對於德國納粹的這一行為指南,趙國納粹的某些所作所為,甚而更具反動性和危害性。對國民權利的蔑視和踐踏尤為如此。
德國納粹「要求國家應供給公民工作及生活為其首要任務」;趙國納粹的「首要任務」是在,國民的生存之路上設伏,將吸管深深插進每個家庭的心臟,以流氓手段將一些人一步步逼入生活的絕境。
德國納粹認定「一切德意志公民應享有同等的權利和義務」;趙國納粹以種種行為模式認定趙國的異姓者,只有被壓迫、被剝削、被掠奪、被殺戮、被凌辱的「義務」,而不能與之享有同等的權利。
德國納粹「要求嚴厲鎮壓那些危害公共利益的人」,對其「必須處以死刑」;趙國納粹與「危害公共利益的人」成了犯罪共同體,既得利益集團的成員不論是殺人、整人還是搶人,皆可逍遙法外。
德國納粹認定「國家必須保護母親和兒童」;趙國納粹非但沒有「保護母親和兒童」,還要因為某些政見的不同,令一些母親和兒童不時受到騷擾和驚嚇!株連、毒打甚至是虐殺異議人士的孩子。
……
寫於2016年5月22日
(廖祖笙之子廖夢君在,羅幹擔任中央政法委書記期間、周永康擔任公安部部長期間、劉雲山擔任中宣部部長期間、賙濟擔任教育部部長期間、張德江擔任廣東省委書記期間,慘烈遇害於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黃岐中學,和殺人犯同穿連襠褲的流氓集團「統一宣傳口徑」,指鹿為馬放任絕人之後者,逍遙法外第3,598天!
遇害學生的屍檢報告相關照片及「破案」卷宗,全是不可示人的國家機密!作家廖祖笙在中國國內傳媒和網絡的表達權,被匪幫全面非法剝奪,生存權同時也被新納粹們以下流手段一再剝奪!被「執法」機關明確告知只有在10年之內不寫政論性文字,才能享有出境自由,被連續非法斷網1,899天, 被公然帶有凌辱性質地置於監控探頭之下!廖祖笙被迫顛沛流離期間,風燭殘年的母親和岳母蹊蹺被摔至大腿骨折、股骨碎裂……!
在令人髮指的殘酷迫害中,幕後迫害的操縱者,能非法控制全國的媒體和網絡、能控制公檢法、能控制廣東和福建、能控制電信、能控制銀行、能控制學校、能不時操弄「不作惡」的谷歌、能任意操弄無脊樑的百度……,為國防事業奉獻了青春年華,並立過軍功的廖祖笙,因在文字層面堅持為國家前程和百姓福祉呼。遭到法西斯新變種瘋狂迫害,呼天不應、叫地不 靈、沆瀣一氣、寡廉鮮恥的反動當局從上到下裝聾作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