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職併公職 銓敘部:公職與民選首長一併處理
針對黨職併公職的年資採計,銓敘部95年間以人工清查資料查證比對後,採計社團人員年資的退休公務人員計有301人,再經清查後,截至10月6日止,301人中已有101人亡故;其中遺族改領月撫慰金且現在仍在支領者40人。
時力立委徐永明指出,黨職併公職是過去時代產物,國民黨許多人都有這個問題,光是胡志強就有10年11個月,連戰有3年8個月,林豐正也有9年6個月也有。民進黨立委陳其邁則表示,我國沒一條法律可併計其他服務社團年資,黨職併公職明顯違反《公務人員退休法》規定,以胡志強為例,教職、公職年資合併計算不到15年,併入了10年11個月的黨職,以平均餘命計算,將可溢領5,406萬元退休金。
銓敘部長周弘憲對黨職併公職修法案表示,,銓敘部已在民國76年及民國95年間已分階段採取斷源及全面廢止措施,明令自民國95年4月20日以後退休者,均不得再採計社團人員年資。
再扣除資料重覆與一次退休金者已無辦理優惠存款者計有34人,合計這類人員仍在支領給與者尚餘206人;相關年資得採計期間,被採計有案者的採計年資,最多採計19人;最少採4個月。
後續若仍要針對這類年資的採計進行處理,審酌這類社團採計規定的適用對象,除公務人員外,包括政務、軍職、教育、公營事業及民選首長等人員,所以,相關年資採計處理,不宜單由考試院及銓敘部主政,應予整合採一致性處理。
外界認為,黨職併公職修法案應是銓敘部的事情。周弘憲解釋,以國民黨前祕書長林豐正為例,林豐正是台北縣長退休併計年資,縣長退休主管機關是內政部,立委們所提的案都是公教人員,若改成公職人員、範圍比較大,不要只處理公教,否則軍職、公營事業、縣市首長就沒有處理,因此,建議一起處理比較好,至於主管機關是誰,都可以討論。
另外,關於追討對象部分,陳其邁版本主張政務官將全數追回採計黨職退休金,個人及國民黨都要連帶返還國庫,事務官僅向政黨追討;時代力量則是針對個人部分;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則提出不侷限公教,需擴及公職人員年資併社團專職人員年資,也明訂2萬5千元「樓地板」條款與返還、追繳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