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嚴懲電信詐騙 民質疑為撫民憤

【大紀元訊】

山東學生徐玉玉被騙光學費猝死案不到十天就破案,而許多類似詐騙案長期破不了,警方的選擇性破案引發社會強烈不滿。北京為此發布新的電信詐騙嚴懲規定,但外界普遍質疑這是為平撫民憤,並非有真作為。

20日,中共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及中共公安部針對電信詐騙發布新規,對詐騙財產及量刑做了明確規定,包括詐騙公私財物價值50萬元(人民幣,下同,約新台幣250萬元)以上的,最高可判無期徒刑。

對於當局被迫推出的嚴懲新規,外界表示,這是為平撫民憤。大陸各種電信網路詐騙氾濫,已成為社會公害。僅官方公布的消息,2016年1至11月,由警方破案的電信網路詐騙案件達9.3萬起,同比成倍增長。

大陸維權人士胡軍表示,中共對維權人士的監控,細緻入微到你的一舉一動都記錄在案,在這種情況下,詐騙如此泛濫,且長期破不了案,不奇怪嗎?

他說,中共警方的大部分資源,並不是為保護中國民眾的安全和利益而存在,而是為了「維穩」而存在。維穩,不是為了維護社會的穩定,而是中共政權的穩定。

有大量的證據和案例表明,很多機構在縱容資訊洩露,主動出賣公民個人資訊,譬如申請了什麼補助,領取了什麼獎學金,去哪家醫院治病,這些行為剛發生後詐騙簡訊和電話就馬上跟著來了。分析指,是政府監管失職致詐騙氾濫,僅僅靠嚴懲是不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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