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綠色採購100% 中市議員呼籲跟進
台中市政府近3年綠色採購比率都超過99%,在全國各縣市排名卻僅第七。市議員楊典忠找出原因說,市府綠色採購比率較台南市等6縣市低,在於《台中市發展低碳城市自治條例》沒有嚴格規定要百分之百採購綠色產品;反觀民國104年台南市綠色採購即達到100%,質疑「台南能,台中不能嗎?」
楊典忠表示,台中市政府104年綠色採購率99.48%,以為應該穩坐全國第一名,沒想到環保署評比資料,全國除了花蓮,21縣市都列優等,台中市排序竟在台南市、台北市、澎湖縣、金門縣、基隆市、苗栗縣等6縣市之後、居第七名。
楊典忠表示,追查原因是《台中市發展低碳城市自治條例》第十六條規定,「各機關(構)學校應落實綠色採購,採購比例應達95%以上。」但是《台南市低碳城市自治條例》第十五條規定,「不得採購無環保標章之產品。」
據環保局資料,台中市在綠色採購連續3年都獲優等,各局、處、區公所承辦人員都獲記嘉獎一支,而綠色採購未達90%的單位,則需參加綠色採購訓練班課程。103年台中市有和平分局、太平國中、烏日國小、文雅國小等4單位參加上課訓練,104年增加到10個單位參加訓練。
針對綠色採購,環保局長白智榮表示,這需要市府各部門一起配合,在指定採購項目選擇綠色產品,就可以把綠色採購比率拉高,這也是市府努力的目標;他說,在《台中市發展低碳城市自治條例》未修之前,會透過行政措施加強宣導與考核評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