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10年競價排名糾紛 九成被告是百度
2016年以來,「魏則西」等多起事件引起社會大中對競價排名的爭議,搜尋引擎服務提供商在競價排名活動中應承擔怎樣的責任引起了社會關注。近日,中南大學副教授王紅霞在一次法學論壇上介紹她最新研究成果時指出,近十年中國競價排名糾紛案件數量呈上升之勢,涉訴的搜尋引擎服務商90%為百度公司。
澎湃新聞消息,11月18日,中南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王紅霞在第十一屆中國法學青年論壇上,介紹了她的最新研究成果報告〈近十年競價排名糾紛中搜尋引擎法律責任實證研究〉。
報告指出,從2006年1月1日到2015年12月31日期間,進入司法程序的競價排名糾紛共計41起(裁判文書共計61例),案由以侵犯商標權和不正當競爭為主。其中,不正當競爭糾紛數量占比連年攀升,在2015年成為競價排名糾紛中唯一訴訟類型。
報告還指出,此類案件的受訴主體有90%都是百度公司,而且幾乎所有官司敗訴後再提出上訴的案件都被駁回,敗訴率近100%,也就是說,從最終結果來看,搜尋引擎公司皆不用承擔任何責任。報告引述判決書說法指出,由於法院通常認為競價排名的性質為技術服務,或搜尋引擎服務不屬於廣告,因此搜尋引擎公司不承擔法律責任。
但是事實上,中國國家工商總局在今年7月8日發布了《網際網路廣告管理暫行辦法》,正式確認了付費搜索的廣告性質,所謂「搜尋引擎競價排名不是廣告」的「司法共識」並不正確。
「魏則西事件」是陝西大學生魏則西4月12日因誤信百度排名第一的醫療廣告,接受無效治療後癌症惡化去世。有網民說,百度就是一個只要給錢就能夠毫無顧忌打廣告的地方。流量是假的,點擊是假的,分成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