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副總辭職 股東仍可究責

日前百度內部信指,副總裁李明遠因與某遊戲合作夥伴有私下巨額經濟往來而辭職,預計明年2/20日的Q4財報將有詳細說明。(網路截圖)
日前百度內部信指,副總裁李明遠因與某遊戲合作夥伴有私下巨額經濟往來而辭職,預計明年2/20日的Q4財報將有詳細說明。(網路截圖)

【記者劉毅/綜合報導】

百度副總裁李明遠因經濟問題辭職後,有法律界人士表示,如果進一步的訊息披露李明遠「巨額經濟往來」另有隱情,不排除有百度股東對百度董事會和高管問責,甚至在掌握進一步證據後,起訴百度涉嫌的商業欺詐行為。

11月4日晚8時左右,百度職業道德委員會發布全員內部信,通報百度副總裁李明遠在參與公司某收購項目中,與被收購公司負責人有私下巨額經濟往來;在其所管理的業務範圍內,與某遊戲合作夥伴的負責人有私下巨額經濟往來。通報中稱,李明遠已認錯、辭職,公司也予以批准。

不過大陸財經網6日對此報導說,截至目前,百度並未將李明遠起訴並移交司法機關,至於本案中「巨額經濟往來」的交易金額、是否導致公司受損、授權人是誰、以及經濟往來是集體行為還是個人行為等問題,百度將會在2017年2月20號前後的第四季度財報中披露。

多位律師對此表示,百度有權決定起訴或不起訴李明遠。如果百度不起訴,只要有足夠的證據表明,所謂巨額經濟往來還有隱情,不排除有百度股東追究董事會和管理層責任,甚至有可能起訴公司管理過失。

如果有證據表明李明遠利用名下公司與百度進行關聯交易,同時導致公司利益受損,如果損失巨大,也不排除有股東起訴管理層嚴重失誤,董事會和主要負責人也難辭其咎。同時,如果有新的證據出現,表明李明遠涉嫌與競爭對手或者政府機構人員有不當利益關聯,他也可能受到《反海外腐敗法》的處罰。

旗下前總經理受賄 二審判五年

百度近年醜聞不斷,2014年,百度旗下的百度在線網絡技術(北京)有限公司聯盟發展部前總經理,38歲的馬國林因涉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羈押,同年11月28日被逮捕,海淀法院以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馬國林入獄7年,並追繳395萬餘元(人民幣,下同)賄款。馬國林不服,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上訴。二審日前宣判,原審判決證據確實、充分,惟認定馬國林非法收受錢款金額有誤,改判5年刑期,沒收扣押在案的8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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