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最大冤獄賠償 22月賠6.55億
現年58歲的史蒂芬.斯萊文(Stephen Slevin)因酒駕及駕駛贓車被美國新墨西哥州警察拘留,但被送進監獄後,卻被有關方面遺忘了長達近兩年之久。獲釋後他不滿精神長期遭受的折磨,一狀告上法庭,24日終獲賠償精神損失2,200萬美元(約合6億5,500元新台幣)。
2005年8月,斯萊文因酒駕和接收贓車被關。丹納安那(Dona Ana)郡監獄官查知他有精神病史,所以將他關在單獨的獄房中。在那裡,他被「遺忘」了長達22個月,沒有審判,也沒有人關懷。因長期遭受孤獨的折磨,致使其精神錯亂,而又長期不與人接觸也令其精神病加重。缺乏醫療護理而必需自己拔牙,體重因而直線下降、生褥瘡,申請協助也被獄方忽視。他申訴,監獄官員每日經過牢房視察,但從來沒有任何作為。
丹納安那監獄官表示,他們知道他將終身有精神問題,這是獄官單獨關押他的原因。
經過22個月的未起訴和單獨拘押後,斯萊文終獲釋放,對他的指控也被取消。出獄後,斯萊文提出違反正當程序訴訟。
最終他勝訴!不僅贏了官司,聯邦陪審團1月24日還判定賠償他2,200萬美元的和解金,這是美國監獄史上,對公民權利損害和解的最大宗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