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堂寺廟得免徵地價稅

(記者耿豫仙/台北報導)

凡以財團法人或寺廟登記的宗教團體,其所有專供傳教布道的教堂、寺廟用地,可依土地稅減免第8條第1項第9款規定,申請減免地價稅。財政部表示,土地所有權人或典權人,可向土地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申請免稅,經核准者,得免徵地價稅。興建者亦可憑興建計畫書或建造影本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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