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全台八成運靈車不合法
「變形金剛」(改裝車)中的胖卡是許多人的生財工具,運靈車扮演莊嚴送終的角色,立法委員鄭運鵬昨(10)日在交通委員會質詢時指出,全台有八成運靈車不合法,但因肇事率並沒有比較高,並且是民俗與民眾的需要,因此較不適合加以限制,但仍應有合理的規範。
鄭運鵬表示,台灣一天平均有449人往生,全台合法運靈車只有217輛,其中彰化占72輛,嘉義與連江縣掛零,比例分配不合理,業者也估計有八成是不合法。
鄭運鵬表示,非法運靈車改裝上,業者會購入兩輛同款的中古或報廢車,並進行車體切割焊接,形成AB車合併的方式,並且掛上第三輛原車系牌照。
鄭運鵬表示,運靈車即使在路上行駛,交通警察就算知道違法,但因為儀式上的民情需要,也不太會開罰,但不合法的存在並應該漠視,民眾有需求應在合理規範下進行納管。
鄭運鵬表示,目前對特種車、改裝車的規範開放的不夠,他們事故率沒有比較高,也是一種產業,應朝政策面考慮。他建議,國內外有改裝車需求,台灣又有這樣的技術,應進一步思考合法化,也可增加規費收入。
改裝車合法化上,他提出四點建議,第一是讓改裝車有規範,供監理站驗車,第二鬆綁僵化的審驗車制度,第三不以原裝車車款進行撞擊測試,第日限制改裝車的行駛速度,禁止上高速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