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建、道路揚塵 排放PM2.5榜首
環保署每3年總檢討盤點計算國家空氣汙染物排放清冊,近日公布最新一期盤查(100年到102年)結果,其中細懸浮微粒(PM2.5)年排放量達7萬7,182公噸,較上次盤點增加3,327公噸,成長約4.5%。排放榜首為營建及道路揚塵,年排放3萬1,029公噸,占PM2.5整體排放量四成以上,其次為車輛1萬7,274公噸,第三則為工業(含電業)1萬6,297公噸,較上期減少568公噸。
PM2.5排放最高的縣市則是高雄市,1年約1萬零336公噸,第二、三名依次為台中市、桃園市。環保署表示,高雄、台中以工業排汙最多,雙北市則是車輛或商業排汙。會從緊急處置、習慣、揚塵跟排煙管制4個面向,針對區域檢討改善空汙措施。
環保署長李應元9日赴立法院衛環委員會進行業務報告,李應元提到,PM2.5的預警濃度,由過去24小時均值每立方公尺54微克,加嚴到48微克。立委洪慈庸則指出,台中已與台電做出PM2.5紫爆(每立方公尺70微克)就降載協調,現在其他縣市也要跟台電談,但環保署給台電的標準是每立方公尺150微克,過於寬鬆民眾無法接受,希望環保署重新檢討。
立委林靜儀表示,環團陳情希望清楚公布環保署、縣市設立測站及工業園區測站,同時期待園區測站可以跟環署連結,讓更多資料釋出。
監資處長蕭慧娟回應,中央、地方、工業區測站,照《空汙法》要求,環保署得明確認證,就可通通連進環保署。地方、園區測站目前還沒有經過驗證,是因為一直期待那些資料能夠比較正確。空保處長蔡鴻德補充,資料已開始進來環保署,有些特殊工業區還沒進來。年底國營測站會全進來,包括地方特殊工業區共219站。「以前大家品管做的不一樣,中央品管較好,地方、國營較差,把程度拉上來就可比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