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議員宣誓交人大釋法 陸委會:中共背信

中共稱,若故意宣讀與法定誓言不同的誓言,則宣誓無效。圖為香港立法會。(Getty Images)
中共稱,若故意宣讀與法定誓言不同的誓言,則宣誓無效。圖為香港立法會。(Getty Images)

【記者陳懿勝、陳凱特/台北報導】

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7日解釋《香港基本法》104條,強調公職人員就職時須「依法宣誓」,若故意宣讀與法定誓言不同的誓言,則宣誓無效,且宣誓人將喪失就任資格。對此陸委會主委張小月表示,中共的行為與先前的說法背道而馳,違背當初讓香港高度自治的承諾。

中共官媒新華社的消息指出,《香港基本法》第104條明定「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若未進行合法有效宣誓或拒絕宣誓,就不得就任公職。其次,宣誓須符合法定的內容與形式,宣誓人須準確、完整地宣讀包括「擁護《香港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內容之法定誓詞。

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也說,宣誓人若拒絕宣誓,將喪失公職資格,若故意宣讀與法定誓言不一致的誓言也屬於拒絕宣誓,所作宣誓無效,宣誓人會喪失公職資格。此外,宣誓須在監誓人面前進行,監誓人對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宣誓,須判定宣誓無效,且不能重新安排宣誓。

中共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張榮順表示,香港第六屆立法會議員宣誓時,個別候任議員在宣誓過程中破壞莊嚴宣誓儀式,呼喊與宣誓無關口號甚至侮辱國家和民族,這些行為無論在形式上還是在內容上,都違反依法宣誓的要求,嚴重挑戰「一國兩制」的原則底線和《香港基本法》的規定。

立委莊瑞雄質詢張小月提到香港議員宣誓風波解釋《香港基本法》,引發香港民眾不滿上街抗議一事,張小月回應,中共的行為與先前的說法背道而馳,違背當初讓香港高度自治的承諾,北京當局應該應信守「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承諾。

另外,張小月也指出,依照陸委會近期新函釋,已放寬公家機關非機關常任人員、臨時人員部分條件,凡陸配取得身分證後,不需要等到10年,就可以擔任公家機關廚工、清潔工等臨時人員。

國共論壇無法取代官方管道

「兩岸和平發展論壇」日前在北京召開,國民黨主席洪秀柱亦與中國最高領導人習近平會面,外界因此解讀為「國共論壇」將取代政府的兩岸官方溝通機制,對此,張小月表示,兩岸間的溝通交流不應該設定任何前提和條件,北京當局應理解台灣是民主社會,政黨輪替是正常現象,520後新政府上任,政策是根據最新民意而制定,不該設定政治條件,兩岸唯有不互設政治前提,雙方才能往前邁進。

張小月強調,國共論壇為兩岸政黨交流,當涉及公權力事務時,只有政府與政府授權的機構才有權處理,國共之間的聯繫「不可能」取代官方溝通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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