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中情侶不得同單位 馮世寬 :侵犯人權

國防部長馮世寬表示,限制情侶不得在同單位,這涉及人權與隱私問題,但結婚後夫妻不得在同一單位。(記者陳柏州/攝影)
國防部長馮世寬表示,限制情侶不得在同單位,這涉及人權與隱私問題,但結婚後夫妻不得在同一單位。(記者陳柏州/攝影)

【記者吳旻洲/台北報導】
澎湖防衛指揮部日前發生王姓士官上吊輕生事件,調查發現該員與同連女士官結婚後,未第一時間向部隊報備,而該連連長的女友也是連上女士官,兩位女士官平日相處時有口角,才導致王姓士官壓力過大而輕生。對此,國防部長馮世寬31日表示,限制情侶不得在同單位,這涉及人權與隱私問題,但結婚後夫妻不得在同一單位。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31日審查國防部2017年預算,被問到軍中往後是否要對已公開情侶進行規範,以防類似案件再度發生?馮世寬表示,情侶還沒有結婚,如果加以禁制,可能會有侵犯人權與隱私的問題。 不過馮世寬也說,若是夫妻檔就應該避免在同一辦公室,過去他在美國擔任武官時,美方做法是夫妻檔不可以在同一個辦公室、單位服務,就是怕有這些事情發生。馮世寬強調,這件事的中士已經結婚,至於連長有沒有做這些事情,軍中是有輔導長制度可以告知必須公事公辦、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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