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控告大陸作家侵權 求償500萬人民幣

【大紀元訊】
香港著名武俠小說家金庸,控告中國大陸幻想文學作家江南的著作「此間的少年」侵權,借用金庸作品的人物名稱,要求賠償人民幣500萬元(約2,300萬台幣)。

據中央社綜合南方都市報及新浪微博的報導,本名查良鏞的金庸於10月11日向廣州天河區人民法院遞交狀書,控告江南(本名楊治)及相關出版公司侵權。

南方都市報的報導表示,今年93歲的金庸要求江南立即停止侵犯著作權及不正當競爭的行為,停止複製、發行小說「此間的少年」,封存並銷毀庫存圖書,以及公開道歉。金庸同時要求賠償經濟損失人民幣500萬元。

據報導,「此間的少年」是江南的第一部作品,用武俠人物的視角記錄著自己的青春;著作最初在網路發表,講述在汴京大學,喬峰、郭靖、令狐沖等大俠們的校園故事。

報導表示,江南23日接受華西都市報採訪時,不否認「此間的少年」借用了金庸小說中的人物名,但當時覺得這是校園小說,並不是武俠。他說,曾諮詢過律師的意見,律師說沒事才出版的。對於被金庸起訴侵權,江南表示「摸不著頭腦」。

金庸是浙江海寧人,在共產黨佔領中國大陸後,1948年由大陸移居香港。金庸是香港最高榮銜「大紫荊勳章」 獲得者、華人作家首富。金庸與古龍、梁羽生並稱為中國武俠小說三大宗師。他創作包括《射鵰英雄傳》、《神鵰俠侶》、《天龍八部》、《笑傲江湖》、《倚天屠龍記》等14部膾炙人口的武俠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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