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小體罰爭議 教部設工作小組檢討

人本教育基金會19日公布2016校園體罰問卷報告,指國中小學生在校內遭體罰的比例,是教育部調查結果的10倍。(中央社)
人本教育基金會19日公布2016校園體罰問卷報告,指國中小學生在校內遭體罰的比例,是教育部調查結果的10倍。(中央社)

【記者江禹嬋/台北報導】

教育部規定學校教師不得體罰,不過民團認為,體罰的定義模糊,最常用「不准下課」剝奪了學生的休憩權和遊戲權,但很多學校認為不算體罰。另一方面,官方問卷多是由班上老師帶去,造成學生填答的壓力。對此,教育部長潘文忠認為,「體罰終究是最野蠻的行為」,教師透過體罰嚇阻學生,不是教育現場所期待的。

人本教育基金會19日公布2016校園體罰問卷報告,27.8%的國小生和35.4%的國中生,曾在學校被體罰。這項民間數據,是教育部相關體罰調查的10倍(國小3.1%、國中3.7%)。

潘文忠談到,教育部早已有禁止體罰的法規,但近來校園仍陸續出現體罰的狀況,受到各界關注,要求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等單位,除了要處理個案,也要檢討相關法令是否需要修正。

他認為,以台灣的教育發展,體罰是不適宜的,不該以體罰取代正向的輔導和引導;他認為,體罰是野蠻的行為。

相較於以前,現在已有很多輔導人力進到校園,且人員持續擴充。行政單位應引導學校制訂專業分工和合作的機制,建構良好的輔導網絡,讓校園善用輔導人力。

教育部調查的體罰項目包括打手心、屁股、耳光、交互蹲跳、半蹲、罰跪等,會再進一步了解相關調查的差異。何謂是教師可管教學生的方式,也引發各種討論。

根據教育部「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教師得採取的一般管教措施,包括書面自省、調整座位、公共服務、靜坐反省、站立反省等。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組長楊國隆提到,有列舉教師得採取的管教手段,但部分項目可能已不合時宜,會邀集學者專家討論是否刪除,接下來將組成工作小組,盤點現行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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