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楚瑜當特使不符規定? 外交部駁斥
總統府5日正式宣布,APEC經濟領袖會議特使由親民黨主席宋楚瑜擔任,陸方回應「不符諒解備忘錄規定」。外交部6日表示,簽署該備忘錄時根本沒有經濟領袖會議,1991年簽署的備忘錄無法規範1993年才發生的事。
外交部發言人王珮玲6日表示,我國參加1991年在漢城舉辦的APEC時,確實有簽署唯一一份諒解備忘錄,其中涉及我方參與名稱及外交部出席人員層級。
然而,經濟領袖會議(Apec Economic Leaders Meeting, AELM)到了1993年才第一次舉辦。王佩玲說,1991年的備忘錄,如何規範1993年才辦理的會議?
王佩玲說,我國元首沒參加AELM,是為維護和諧及友好互動,一向派遣指定代表出席,但她強調,我方認為,元首有平等出席APEC的權益,這一點至今從未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