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油含微量苯 食藥署:不須訂標準
衛福部食藥署5日邀集食品科學、油脂化學、毒物學等專家,以及消基會、董氏基金會、主婦聯盟等消保團體共同參與「食用油品含苯之管理研商專家會議」,經過2小時的討論,共識認為油品含苯微量,無致癌風險,因此沒有訂定食用油脂中苯限量標準的必要。
食藥署食品組簡任技正鄭維智說,會中經討論,認為這次檢測市售油品含的微量苯,都在文獻調查研究的範圍內,也排除製程中人為添加或汙染,經致癌風險評估,風險低於百萬分之一,顯示沒有致癌風險,決議不需訂定食用油的「苯」限量標準。
食藥署強調,經歐盟研究報告指出,人體暴露苯的風險,有99.9 %來自吸入,而非攝食途徑;且依據文獻研究顯示,食用油脂中可能會含有微量苯,但尚非屬應關注的汙染物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