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媒對陳光標起底 天安門自焚偽案再受關注
陳光標帶「610」所控制人物出國 為江派站台
財新網的這篇特稿提到:在2014年有二次到美國是陳光標人生爭議當中的高峰;並點出他與江派大員李東生等人之間勾結;報導還特別說明:李東生是「中央610辦公室主任」。
李東生歷任中央電視台新聞部時政組副組長,政文部副主任,新聞採訪部副主任、主任,新聞中心主任,副台長、中共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副局長。李東生因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特別是偽造「天安門自焚」案而被羅幹、周永康看中,後轉入政法委係統,從此靠上江澤民核心集團,步步高陞。
李長期擔任「610」副主任、主任。「610」是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的指揮系統和執行機構,是一個類似於納粹蓋世太保的龐大犯罪組織,曾被美國國務院等政府報告多次公開點名迫害法輪功。
財新網所提到的陳光標的人生爭議高峰之一是:2014年1月7日,陳光標在紐約舉行記者會,聲稱要收購《紐約時報》;在這個記者會上,陳光標還攜帶2個嚴重燒傷者,她們自稱是2001年天安門自焚案中的陳果及母親郝慧君。陳光標表示要捐款來支付這兩人在美國的整容治療手術費用。
時事評論員邢天行分析,陳光標是打著收購《紐約時報》的名聲,真正的目的把當年江澤民迫害法輪功,製造天安門自焚偽案裡兩個人物「陳果母女」帶到紐約,進一步為江系站台去公開詆譭法輪功。
中國問題專家橫河還指出,陳光標當時有能力帶著被「610」嚴格掌控的「陳果母女」出國,顯示其後台的實際權力超過令計劃、李東生,有可能是曾慶紅。
陳果母女被24小時軟禁 最新真實情況外界無從知曉
據知情者2005年1月24日在明慧網上披露:「陳果母女一起被軟禁在開封市北郊福利院中,有一名叫展金貴的開封市公安局退休惡警負責對陳果母女的禁衛。公安人員常年24小時值班,她倆不得與任何外人接觸。在自焚騙局廣為人知的今天,用公安人員私下講的話說就是,看似政府對她倆關心、不讓她們死,其實是政府打擊法輪功用的活標本。」
不過,此前也有人在網上披露,陳果已經死於大面積感染。在中共嚴密封鎖消息、24小時軟禁陳果母女的情況下,目前的陳果就是中共刀俎下的「魚肉」,不論她死活都是中共利用來欺騙民眾、煽動仇恨的工具;即使活著,也在中共的掌控下,無法自由地講出真相。
所以,陳果母女的真實情況外界無從知曉。
在中共導演的「自焚」的角色中,主要人物之一的王進東盤腿的姿勢、嘴裡喊出的話告訴人們,他根本不是法輪功學員,有分析指出,他是一個中共公安、具體實施導演計劃的內線。
2001年1月23日,中共江、羅政治流氓集團在天安門導演了震驚世界的「自焚」偽案,用來構陷法輪功,煽動仇恨,為繼續迫害法輪功製造輿論藉口。整個「自焚」偽案漏洞百出,在世界上成為展示中共邪惡、無恥的事件。圖為中共先後披露的三個「王進東」,根本不是同一個人。(大紀元資料圖)
當場被打死的劉春玲——《華盛頓郵報》在2001年2月4日頭版頭條發表了調查報告《自焚的火焰照亮了中國的黑幕》。郵報記者菲力蒲‧潘親自到劉春玲的家鄉開封實地調查發現,鄰居們說從來沒有人看見過劉春玲煉法輪功。
而12歲的劉思影,這個氣管被切開後,還聲音洪亮地唱歌的無辜小女孩,在「自焚」偽案發生的第二天,就有評論指出,因為她不夠被逮捕的年齡,但是中共又絕對不把她留作活口,所以她一定會死。果不其然,在半年後,在恢復得非常好、身體情況非常穩定的情況下,劉思影突然死亡。她的情況永遠成為一個謎。
而近幾年來,從大陸輾轉傳出來的消息表明,陳果在「被自焚」時,也已不是一個法輪功學員。
2007年4月27日,石家莊市中級法院對法輪功學員王博一家非法二審開庭。王博揭開自焚偽案的又一騙局:其中的「自焚者」陳果,是王博的同學,原來學過法輪功,1999年結識王博的時候,陳果已經不煉法輪功了。
「天安門自焚」見證人:是我們部隊幹的
2015年12月19日,明慧網刊登一篇大陸法輪功學員投稿文章講述,一位曾在北京當兵的高幹子弟坦承,2001年發生在北京天安門廣場的自焚案是軍隊幹的,再次從第三方證實天安門自焚事件是中共一手導演,用來污蔑法輪功學員,欺騙海內外民眾,製造仇恨宣傳的世紀偽案。
這位法輪功學員在文章中介紹,生意上的第一次接觸,對這位高幹子弟印象很好:「業務知識性強,思維縝密、健談。」隨後就向這位高幹子弟談到法輪功問題:「你經常在外工作,社會接觸面廣,你對法輪功怎麼看?比如天安門自焚的事?」
高幹子弟呵呵一笑便說:「法輪功啊!自焚那事我比你瞭解,那年自焚事件,我就在跟前。」
這讓法輪功學員感到有些意外,他說:「從焦點訪談的鏡頭上看,除了當事人,消防人員就是武警,沒有群眾的身影啊!」
高幹子弟回覆說:「你說對了,那事之前廣場就戒嚴了,我是高幹子弟,在北京當兵,那是我們部隊幹的,別說群眾,連一個煉法輪功的也沒有。不過話說回來,法輪功影響太大了,有那麼強的凝聚力,連我們部隊都比不了,這樣一個民間團體,他們能容得下嗎?」
公安部高官所透露的「自焚」內幕
「自焚」偽案發生後,有很多知情人向海外透露的消息證實,天安門「自焚」是中共一手策劃的,在事件發生前,中共內部就已有消息走漏出來。
中國民主黨國內負責人之一林春水曾經向海外透露,公安部一高級官員1月28日向他提供的消息指出:王進東23日自焚,賈春旺22日就知道消息。
他還表示,在中央政法委的會議上,羅幹曾經說(大意):「根據掌握的情況,即使我們王進東不自焚,也會有張進東、李進東等跳出來表演。」
明慧網2010年10月13日發表一篇文章,大陸一位知情者披露,2001年過年前,他所在單位領導告訴他,大年30期間天安門廣場要發生自焚,並告訴他說:這個消息是上級通知的,北京方面下來的。
該文分析說:按照常理,若不是中共邪黨自導自演這場鬧劇,既然它都能一級一級通知各地基層單位,有人要在天安門廣場搞自焚,並明確說是大年30,要想制止這件事情的發生,根據中國的現狀及邪黨的勢力和防範能力,它完全可以控制天安門廣場不讓任何人出入,怎麼會在天安門廣場發生這場「自焚」鬧劇呢?
儘管中共精心策劃了「自焚」事件,但是真相被披露後,這一世紀偽案使中共的醜惡徹底曝光,成為它在國際上無法擺脫的夢魘。
國際組織在聯合國曝光中共策劃自焚偽案栽贓法輪功
非政府組織國際教育發展組織(International Educational Development)的駐聯合國代表Karen Parker,於2001年8月14日在聯合國人權促進與保護附屬委員會上的發言中表示,中共一直聲稱法輪功是X教並導致了死亡和家庭破裂,以此來使其對法輪功的恐怖主義行為合理化,但該組織(國際教育發展組織)的調查顯示正是執政當局帶來了死亡和隨之而來的家庭破裂,其對數千人使用了極端暴力和不可接受的 拘留。國際教育發展組織已發現此自焚事件實際上是被策劃導演的。
新唐人「天安門自焚真相」記錄片《偽火》獲國際大獎
2002年1月,北美中文電視台「新唐人」製作了揭露2001年「天安門自焚真相」的記錄片《偽火》(False Fire),該片從各國參賽的600多部影片中脫穎而出,於2003年11月8日榮獲第51屆哥倫布國際電影電視節榮譽獎。
點擊以下鏈接可以觀看影片《偽火》: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VNKLdCcFEEk
《華盛頓郵報》:沒人看到過劉春玲煉法輪功
美國《華盛頓郵報》的記者菲力普‧潘,在事發2週來到劉春玲和劉思影的家鄉河南省開封市,並採訪她的街坊鄰居,得到的結果是,劉春玲在夜總會上班,曾毆打她的母親和女兒,從沒看過她煉法輪功。根據加拿大蒙特利爾大學歷史學家、同時也是法輪功相關議題研究者大衛‧歐比(David Ownby)的說法,菲力普‧潘對劉春玲的描述,與典型的法輪功學員相當不同。
CNN製片人:未看到自焚者中的兒童
天安門廣場上自焚者的身份也遭到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一名製片的質疑,她當時就在現場,對於中共政府稱12歲的劉思影在母親的催促下進行自焚。她表示當時在現場並未看到自焚者中有兒童。國外的一些觀察家指出,中共不准外國媒體採訪在醫院治療的自焚者,記者也不能與其家屬接觸。
《華盛頓郵報》 記者菲力普‧潘在其報導中寫道:「北京市政府拒絕了對劉思影與其他3名在院治療者的採訪申請;一位開封市的官員表示,只有央視和新華社能和他們的親戚和同事接觸;到劉春玲家進行採訪時,一名男子隔著門表示,『一切交給政府發言』。」
美獨立製片人:新華社迅速給外媒供稿不尋常
中共官方媒體對所有在院治療者做了採訪,包括12歲的劉思影;但據官媒稍早報導,在採訪前不久,劉思影才剛做完氣切手術。美國獨立製片人丹尼‧謝克特(Danny Schechter)質疑,一個孩子在接受完手術不久,聲音卻相當清晰,且劉思影在受訪中還演唱了歌曲。
他並質疑新華社在事發後數小時內,即把報導提供給外媒轉載,相當不尋常,因為中官方媒體對於敏感事件幾乎不會有即時報導,通常必須經過層層審查。
《華爾街日報》記者:官媒反應迅速 超乎尋常
因報導法輪功議題獲得2001年普立茲獎的《華爾街日報》記者張彥(Ian Johnson),也注意到中共官方媒體報導此事件的敏捷度超乎尋常,這意味著事件發生時間比報導早了許多;或是一向嚴格的審查制度受到高層的批准,趕製了報導和電視錄像。
他舉例說明,若晚上7點的晚間新聞報導了湖南省常德市發生了某事件,則該事件被採訪的時間大部份會是在中午,因為時間上的延遲,就算是即時新聞媒體也不可能只報導當天的新聞;何況該事件是發生在下午,且還要透過衛星訊號發送給偏遠城市。
《華盛頓郵報》:錄像來源可疑
另一個受質疑的地方為官方媒體的錄像來源,以及為何攝影團隊可以迅速出現在現場。中共媒體報導說:近距離拍攝的錄像畫面來自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 CNN被沒收的磁帶,亦即是CNN的畫面。但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方面表示「不可能」,因為CNN的記者在事件剛開始不久即被警方拘留。
《華盛頓郵報》記者菲力普‧潘也質疑,若是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的錄像,為何沒拍到遭警方介入時的影像,且許多片段清楚拍到公安警察就站在附近。除此之外,該錄像較類似單人手持的攝影鏡頭所拍出來的畫面,而非用於新聞報導、大型攝影機所拍攝的畫面。
Media Channel主編:錄像的製作花了一個星期?
Media Channel的責任主編丹尼‧斯蓋特(Danny Schechter)撰文指出:「還有比這更富有戲劇性的嗎?人們在北京的心臟——天安門廣場自焚。CNN有線新聞網當時在那裏,警察碰巧手邊有滅火器, 受害者的極度痛苦的表情,被完全地拍攝下來以送交國家電視播放,然後他們被緊急送往醫院。儘管政府控制的媒體一反常態地立即發佈了這一新聞報導,製作錄像卻花了一個星期的時間才得以播出。
澳洲《時代報》:從未看過天安門廣場的公安帶著消防設備巡邏
澳洲《時代報》(The Age)在其報導中也提出質疑,警方若事先不知情,卻攜帶消防設備,且最近的建築物離該處有數分鐘路程,但警方卻在90秒內,攜帶大量消防設備出現在畫面中;該報導引述一位歐洲記者的話,他說:「我從未看過天安門廣場的公安帶著消防設備巡邏,為何那天不同?且事件發生地距離其最近的建築物——人民大會堂往返需要20分鐘以上的時間,若他們先返回取消防設備再趕去,恐為時已晚。」
英國《金融時報》:沒有任何證據表明自焚者是法輪功的人
《基督教科學箴言報》的文章引用海外法輪功發言人的話,說法輪功是禁止自殺的,「自焚」是中共當局製造的騙局。美聯社的報導也以法輪功的理論,說中國的報導是誹謗該組織。英國《金融時報》更指出:「沒有任何證據表明自焚者是法輪功的人。」
路透社:(自焚案)成為與法輪功打傳媒戰的最新武器。
路透社的電訊寫道:「北京正在利用身體被燒焦的恐怖形象,來作為與法輪功打傳媒戰的最新武器。」《華盛頓郵報》發表社論,呼籲布希新政府要在宗教暨政治自由上,敢於和中共政府碰硬。
附:「天安門廣場自焚」疑點大全
在「自焚事件」發生後不久,明慧網發表了分析中共「焦點訪談」報導後得出的十二大邏輯漏洞,在此轉載如下:
疑點一:警察先到位,然後自焚者才開始點火
焦點訪談中有一個鏡頭:一個著火的人蹣跚著向前走,三個警察分別在「自焚」者的左邊、右邊和前面站著,手裡拿著滅火器,左邊的警察首先開始滅火,然後幾乎同時,右邊和前面的警察開始滅火,從左邊第一個警察開始滅火到火被三個警察合力撲滅,整個過程大約2秒鐘。
我們來分析一下這個鏡頭,天安門廣場本身沒有滅火器,所以警察的滅火器有兩個來源,一是依维科警車上配的滅火器;二是人民大會堂裡的滅火器。
一般一輛小型車裡配一個滅火器,而且是小型的,大型車可能會配兩個滅火器,但一輛依维科警車裡絕不會配三個大滅火器,也就是說三個滅火器應該是從不同的地方拿來 的。試想當時的情況,自焚者向身上倒汽油,這時警察不會立刻就去拿滅火器,因為在天安門廣場自焚,史無前例,警察決不會看到一個人向自己身上倒東西就立刻去拿滅火器。然後自焚者點燃身上的汽油,這時三個警察開始反應,分別從遠近不一的三輛警車的座位底下或旁邊,或從人民大會堂,取出滅火器,在奔向自焚者的過程中,拔掉滅火器保險栓,衝到自焚者面前,實施滅火,先到的警察先開始滅火,然後其他兩個警察先後趕到,分別開始滅火,而這時自焚者還在向前蹣跚地走, 一個人自焚,由於燒灼的巨大痛苦,走不了幾步就會跌倒,也就是說三個警察從反應到從車裡拿滅火器,到狂奔幾10米衝至自焚者面前,整個過程不超過10秒鐘,三個警察從遠近距離懸殊的三個地方跑過來幾乎同時到達現場。而鏡頭顯示離自焚者最近的一輛警車距離不到10米,其他警車都在幾十米開外,但奇怪的是,三個警察事先站在自焚者的左邊、右邊和前面,方位先站好了。然後幾乎同時開始滅火,在大約2秒鐘時間內,把火撲滅,從鏡頭上看,第一個警察開始滅火時,其他兩個警察並不是從別處狂奔過來,而是已經在自焚者旁邊站好了。這個場景更合理的情況應該是:警察先到位,然後自焚者才開始點火。
疑點二:哪來的滅火器
鏡頭中出現了兩個滅火器,還有一個背對鏡頭,看不見。鏡頭中的滅火器是類似大樓裡消防用的大滅火器,長度大約相當於一個成人的手臂,而依维科這種小型客車裡配的滅火器是比較小的那種,大概只有一個成人的前臂那麼長,那麼警察這些大滅火器是從哪裡來的?可選答案是:1.人民大會堂或廣場上其他建築;2.警察事先準備好的。如果答案是1,那就和上邊第一條描述的場景,衝突就更大了。所以這些滅火器只能是事先準備好的。如果說警察事先知道有人要自焚,在警車裡準備好了滅火器,但仍然不能解釋為甚麼三個警察先站好方位,然後才開始滅火。
疑點三:電視台記者簡直太幸運了
電視台記者簡直太幸運了,居然捕捉到了如此突發、短暫的焚燒鏡頭,特別是視角從地面拍攝的那幾個近距離鏡頭。更巧的是,攝像機離焚燒現場不到20公尺。
關於「六四」事件的錄像帶中有一個鏡頭:一個人擋在裝甲車前,而裝甲車想從這個人旁邊繞過去,是從遠處的樓上拍的,畫面很不清晰。當時記者特意在這個鏡頭前說:「請注意下面這個珍貴鏡頭」,他們知道能拍到這種短暫時間現場的鏡頭是不容易的。而自焚案的拍攝者「恰巧」在廣場,「恰巧」離自焚者不到20 米,「恰巧」攝影機處在待機狀態(不然從點火到滅火幾秒鐘的時間,攝影師根本沒有時間調整攝像機)。
對這一條更合理的解釋是,攝影師是事先安排好來廣場拍攝「自焚」的。
疑點四:大面積燒傷後 說話底氣十足
焦點訪談中放了幾個醫生描述燒傷狀況,說氣管燒傷,需要切開喉管做手術。眾所周知,人身上著火,身體周圍的氣體溫度非常高,這時人呼吸吸入灼熱氣體,必然會燒傷舌頭、聲帶、氣管。所以醫生說得沒錯。但電視上顯示,「王進東」坐在廣場,火已經滅了,但卻聲如洪鐘地大喊:宇宙大法是人人必經的大法(這句話不是法輪大法裡的內容),躺在地下的小女孩也是聲音清脆,包括後來在醫院的鏡頭,王進東和小女孩都是聲音清楚,底氣十足,絲毫沒有聲帶、氣管受損的跡象,在大面積燒傷後,不但不昏迷,而且說話底氣十足,這難道不蹊蹺嗎?
新華社報導說:「12歲的小姑娘劉思影全身燒傷面積達40%,頭、面部四度燒傷、雙眼瞼外翻、呼吸困難、顏面、雙手基本毀損。郝惠君、王進東等人也都有吸入性損傷和嚴重的燒傷……」然而,身受如此重傷的陳果和劉思影,卻仍然能在新華社的報導裡與記者對白。一位美國西醫大夫看完此報導後,笑著說,「氣管切開手術後,人是絕不可能在這麼短時間裏恢復講話能力的。新華社要麼在撒謊,要麼在創造醫學奇蹟。」
疑點五:和法輪功理論多相違背
中央台節目中多次出鏡名叫劉葆榮的中年婦女說,自焚發生時,她看別人先點著了,冒黑煙,而她覺得「德」燃燒應該冒白煙,因為「德」是白色物質,「業」燃燒才應該冒黑煙,因為「業」是黑色物質。因為她的這個思想疑慮,她瞬間決定放棄自焚,並且立刻放棄了對法輪功的信仰。
修煉過法輪功的人都知道,法輪功裡從來沒有說過「德」燃燒冒白煙,冒白煙就是德,冒黑煙就是業,德多的人燒出來冒白煙,業多的人燒著冒黑煙等等,法輪功也從來沒有把「德」和燃燒聯繫起來。
而電視中的劉葆榮卻依照白色物質燃燒應該冒白煙,黑色物質燃燒應該冒黑煙的不合常理的邏輯,而否定了在幾秒鐘之前還要為之付出生命的「堅定信仰」,讓人不由得懷疑,她是否真的是法輪功學員。
其他和法輪功理論相違背的地方有:
法輪功的法理不容許殺生或自殺。法輪功主要著作《轉法輪》中說:「對煉功人來說,我們要求也比較嚴格,煉功人不能殺生。」這不僅僅包括不能殺人,而且也包括不能殺動物和其它生命。《法輪大法——雪梨法會講法》中說:「自殺是有罪的。」也就是說,無論殺生或自殺,在法輪功中都是被禁止的。
資深媒體人石藏山在「中國新年天安門的火焰」一文中指出:
官方報導那位自焚未遂的女士的話說:按照大法說的,達到一定境界,圓滿昇天時煙應該是白的,一瞬間就達到了,元神走了,肉身扔下,變成舍利子……。
這位女士的講話,很明顯和法輪功的原理不同甚至有重大衝突。
按照法輪功的理論,中國大部份修煉氣功都是在體內煉丹,包括佛教。佛教「涅槃就是和尚死了,肉身扔了,他自己的元神帶著功上去了。」(《轉 法輪》第170頁)「和尚百年之後火化時就有舍利子……就是那個丹炸開了……」(《轉法輪》第32頁)但是法輪功不同,「我們煉法輪,而不煉丹」(《轉法 輪》第36頁)「我們法輪大法這一門本體也要,元嬰也要……」(《轉法輪》第170頁)。
佛教修煉是煉丹的,修煉結束後涅槃圓寂,肉身死亡,火化後丹就成了舍利子。而法輪功沒有丹,只煉法輪,用某種更高級的能量代替肉身,因此身體能夠常駐不衰,但修煉出來的元嬰也要。因此法輪功修煉結束,不是類似佛教涅槃昇天的方法,而是連肉身一起帶走。
顯然,官方報導的這位女士,或者不是法輪功弟子,或者是根本不懂法輪功的法理。
官方報導中其他「法輪功弟子」的語言,也多有不符法輪功理論和用語之處。比如修煉結束稱為「昇天」,到天上去「當法王」、「有很多人侍候」等等。
疑點六:自焚前「喝汽油」難以理解
劉葆榮聲稱,她在自焚前打開瓶子喝了半瓶汽油,然後才向身上倒。稍有常識的人都應該知道,喝到肚子裡的汽油是不會燃燒的,劉葆榮「自焚」前為何要喝汽油讓人難以索解。
疑點七:劉葆榮是先看到別人燃燒還是看別人沒動
自焚未遂的的劉葆榮還說:「原定下午2點半,7人同時在廣場不同位置點火,當時我的表不準了,見還沒人動,就拿出了包裡的雪碧瓶……」,「是警察救了我一命」,因此她要「感謝警察」。
而在另一個鏡頭裡,她又說,看到別人燃燒冒出黑煙,她認為應該冒白煙,因為「德」是白色的,「業」燃燒才應該是黑色的,因為「業」是黑色的。於是產生了懷疑。
這兩種說法前後矛盾,到底劉葆榮是看到別人沒動,她先喝了汽油,還是看到別人先燃燒時冒了黑煙、產生懷疑因而放棄自焚的?
疑點八:96年已開始煉功的女兒97年又在母親的影響下開始煉功
新華社關於自焚事件的長篇通訊裡寫道:「郝惠君是開封市回民中學音樂教師。她的同事反映,郝惠君過去一直工作很好,性格開朗,能歌善舞。自打1997年練習『法輪功』以後,漸漸變得少言寡語、癡癡呆呆、常常精神恍惚、萎靡不振。去年12月,她到天安門廣場參與非法聚集活動,被有關部門送回學校。受她的影響,正在北京學習音樂的19歲的女兒陳果也癡迷『法輪功』,並同她一起到過天安門廣場鬧事。」
而後面的另一段又寫道:
「19歲的陳果走上音樂之路是她媽媽啟蒙的。12歲時,她曾參加中央電視台銀河少年藝術團赴新加坡演出,在學校的成績常常是『優』。然而,當她母親迷戀上『法輪功』後,在母親的影響下,1996年起,她也煉起了『法輪功』。」
也就是說,96年便開始煉功的女兒,卻是在97年才開始煉功的母親的影響下開始煉的。這種明顯的前後矛盾讓人匪夷所思。
疑點九:「王進東」的打坐似是而非
在中央台的電視畫面中,一個叫「王進東」的男子以法輪功特有的坐姿在自焚,以此來印證此人是法輪功學員。但法輪功學員聲稱,王進東的散盤姿式根本不算是法輪功的打坐方式。法輪功要求的是雙盤,至少也得是單盤,只有初學者或有特別困難的人,才能勉強先採用散盤。新華社的報導稱王進東一家人從 1996年就開始「迷戀『法輪功』」。故而法輪功學員都認為,一名已修煉4年以上的人還只能散盤,是非常不可思議的,因此從一開始就不相信新華社的報導和宣傳。但對不煉法輪功的民眾,這種似是而非的打坐姿式就有一定的迷惑力。
疑點十:為何沒收現場拍攝的錄像帶?
在中央台關於自焚的近距離特寫鏡頭的來源受到質疑後,北京當局曾聲稱那些特寫畫面是美國CNN記者拍攝到的。但CNN國際部負責人隨即否認了這種說法,稱事件一開始,他們的攝影師就被逮捕了,攝影器材也被沒收了。
為何要拘禁外國記者,沒收現場拍攝的錄像帶?為甚麼不允許CNN記者如實報導當時的事實真相?為甚麼不讓CNN的記者出面證實新華社的報導?
疑點十一:發稿速度異常 內容前後不一
新華社歷來對敏感新聞發稿都需要經過一稿、二稿,甚至五稿六稿,但對天安門自焚事件,卻在事件發生僅2個小時後,便對外發了英文稿,速度之快,令人生疑,似乎稿件已提前寫好。一個星期後《人民日報》做出了更為詳細的報導,而這時報導中自焚的人數從原來的5人增加到7人,其中一個是年僅12歲的劉思影。
在種種自焚報導中的疑點被指出後,中共方面一直在力圖彌補這些漏洞,「焦點訪談」也先後三次追蹤報導「自焚」者的最新情況,然而法輪功方面的追蹤調查也不斷發掘出更多的疑點。
比如說:王進東頭臉部份多處三度燒傷,但是最易著火的頭髮卻完好無損,同時,盛著汽油的塑膠雪碧瓶竟然在烈火中完好無損;多次上中央電視台的「王進東」的臉型從外觀上有很大差異,而「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委託台灣國立大學語言實驗室進行的第三方語音比較鑑定表明,出現於中央電視台「焦點訪談」第一、二、三集中的「王進東」不是同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