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港空難事件 監院提案糾正民航局
針對去年復興航空GE235南港空難事件,監委仉桂美、李月德、王美玉完成調查報告,通過糾正交通部民航局及國防部空軍司令部,指出民航局監理作業渙散,輕率核發檢定證,罔顧飛航安全,要求議處失職人員。
仉桂美表示,失事飛機發動機故障密度高,民航局卻僅要求提供保養困難報告,未確實追蹤改善措施,處置流於形式,明顯失當。對於復興航空升等及差異訓練,在航路操作經驗階段被發現教師駕駛員與檢定駕駛員為同一人,形同球員兼裁判,違反「考訓分離」,民航局卻坐視不管,監理作業渙散,顯有違失。
她也指出,民航局在年度預定檢查計畫核定後,未能適時因應查核業務重點異動調整查核計畫,導致預定計畫無法符合實務需求和飛安監理目的,再加上未實踐「機長操作經驗觀察」,監理機制流於形式。
調查認為,民航局負有航空人員檢定給證之責,卻未依《航空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之規定,建立訓練檔案陳報憑核機制,且在關鍵起飛發動機故障的項目上,輕率核發檢定證,罔顧飛航安全,因此提案糾正,並要求民航局議處失職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