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價公式不合理 學者:電業須自由化

【記者徐翠玲/台北報導】

針對經濟部13日修正電價公式,成大法律系教授許忠信指出,現行電價公式有5大缺失,現行公式以及將來修正的公式都無法達到合理電價,根本原因是台電是獨占事業,因此要推動電業改革、電業自由化。至於發展再生能源部分,把綠電收入變成基金推展綠電政策,才能邁向非核家園。

許 忠信表示,台電是獨占事業,燃料成本國內沒有可比較價格;電價公式造成支持綠電者繳較高電價,讓沒支持綠電者享受低電價,顯然不合理;台電不必提升經營 績效,就有3%合理利潤;台電自有資金率約10%電價公式卻以30%計算,使得合理利潤喪失合理性;電價公式需預測燃料市場行情,預測會失準產生超收,將超收金額納入平準基金,若漫無限制,會喪失電價公式功能。

高志鵬指出,Google要到台灣設廠竟然買不到綠電,能留下Google、臉書 大廠,GDP也可提高。而電業自由化是轉型正義,避免台電一家公司獨大,也讓電價不合理公式得到解決之道,《電業法》修正後目前電價補貼政策會回到各部會 編列,去除台電的包袱。他說,行政院版本《電業法》讓發電部門獨立,輸配電完全沒改變,應該回到民進黨的最早版本,除輸電維持國家經營,其他部門可自由 化。

許忠信說,我們要的是有經營效率的台電,自由化是一定要走的方向,綠電推動也是要走的方向。電價漲跌不完全跟財團有關,外界稱電業自由化就等於財團化是扭曲說法。讓電業市場有效競爭,至少5家以上競爭,如德國很多電動車,需要民間業者售電,也必須民營化。此外,限電也被外界扭曲化,即使核 一、二廠機組不運轉,都沒限電危機,短期內除了夏天,以現在情況還是可因應,限電是沒積極因應才會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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