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明珠北京任職 故宮:欠缺政治倫理
針對前故宮院長馮明珠前往大陸並受聘北京故宮研究院顧問,故宮副院長李靜慧9日表示,故宮事前毫無所悉,是媒體轉知外電報導才得知。陸委會已要求了解馮明珠任職是不是有給職、聘書內容,故宮人事單位已透過管道聯絡馮明珠,請她提供相關資訊。10日陸委會將召集各部會檢討此事。
李靜慧轉述院長林正儀說法,馮明珠接受這職位、工作,跟她原本故宮的工作實在有太多雷同,在政治倫理上比較不妥當,且讓人擔心故宮權益會不會因此受損。對於離職、退職政務人員應該如何管制,將在10日報告中,建議機制要更嚴謹,而不是只由各機關做決策。
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退職政務官退職未滿3年進入大陸地區都應該經過申請,但3年期限可由原機關依所涉國家機密及業務性質增減。李靜慧指出,馮明珠今年5月依規定由故宮內部作業將3年縮短為3個月,今年8月19日之後,她到大陸不需要跟故宮報備。至於整個公文流程,由馮明珠交辦、馮明珠自己批准。
對於目前故宮遭洩密可能,李靜慧表示,故宮的文件或個案是不是機密由院長決定,馮明珠任內並沒核定任何個案或文件屬於《國家機密保護法》中的機密文件。但因為她是政務官,她是否接觸到任何業務機密,或行政院會任何資料就不得而知。
李靜慧說,故宮比較特別的是庫房,庫房保存方式、內容、資料等都掌握在院長手上。他們與北京故宮之間一直有圖像智慧財產權爭議在,爭議還沒告一段落,馮明珠在北京繼續做研究,她如果需要檔案、圖像會用什麼方式取得?或如何使用她所慣用、已經在她手邊的資料?
此外,故宮規定每次使用圖像時,都要經過授權科燒錄光碟,研究人員才能拿到相關圖像或資料,可是電腦這麼方便的時代,馮明珠有沒有拷貝、複製甚至傳遞出去,完全不是可以控制的範圍。故宮對典藏文物有例行性抽點,因為馮明珠事件,也會考量進行更完整清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