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案 金管會初步報告列6大缺失
行政院2日召開「兆豐銀行遭美裁罰案督導小組」第2次會議,金管會提出初步調查報告。金管會表示,依據約詢結果及目前蒐集之資料,初步發現六大缺失,金管會將持續進行資料分析比對,並釐清相關責任歸屬,預計於9月底前提出行政調查報告。行政院表示,將由財政部視具體證據事實,對失職董事提出訴訟追查。
金管會詳述六大缺失,包括兆豐銀行紐約分行對於防制洗錢作業無完整之內部作業手冊,對於防制洗錢法令未充分了解,致無法落實執行;第二點則是兆豐銀行於知悉紐約分行極有可能遭NYDFS採取監理行動(Enforcement Action)後,未及時派員赴美督導及溝通,錯失協助良機。
第三點為美國紐約州金融署出具檢查報告後,兆豐銀行總行仍未派員赴美與NYDFS溝通;第四點是兆豐銀行總行未出面協調解決分行間資料提供之問題,致紐約分行未能向NYDFS提供完整之說明。
金管會提到,第五點為兆豐銀行對於有重大缺失之主管機關檢查報告,未建立即時通報董事會機制;最後一點則是兆豐銀行側重業務績效,過度強調成本(含法令遵循成本)撙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