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航勞資爭議 勞動局承諾介入協商
國內廉價航空威航8月中宣布停航,併入母公司復興航空,日前傳出威航8月17日已遞送「大量解僱勞工計畫書」給北市府,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24日赴北市府抗議,提出四大訴求,要求威航應與工會展開協商。台北市勞動局表示,限期威航5日內協商,否則勞動局將主動介入。
依照《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第5條,資方應在提出解僱計畫書10日內,與勞方進行協商。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表示,目前威航共有68名空服員加入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入會率達九成,要求威航立即與空服員協商,盼北市府出面協助。另三項訴求分別是:要求復興航空應全面接收威航員工、威航員工併入復興航空公司,應比照原薪資結構;以及威航員工併入復興航空公司,年資應持續保留。
對此,威航表示,尚未正式遞交計畫書給北市勞動局,外傳8月17日提出恐為誤解,近期確有與北市勞動局溝通,討論計畫書呈報內容,但內容尚在調整中,並未正式送件。
威航表示,將遵照法令,辦理停業後員工後續事宜,包括:提交解僱計畫書後,公告揭示並通知主管機關及相關單位或人員;提出解僱計畫書10日內,與員工進行協商,依法預告終止勞動契約或支付預告期間工資,並發勞工退休金或資遣費。
台北市勞動局表示,威航隆姓總經理24日到局內說明威航後續處理方式,勞動局長賴香伶指示同仁,應以保障勞工的工作權為最優先,母公司復興航空應主動協助威航處理員工安置計畫,威航若未於29日前完成勞資自治協商,依《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規定,勞動局將主動介入協商。
復興航空表示,身為母公司,將確保威航一切程序遵守勞動法規和員工權益,時值興航進行企業改造與力拚營運回穩之際,人力上的配置調整勢在必行。威航同仁將依據《勞基法》第11、16、與17條之規定,進行資遣、結清薪資與年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