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皓揚有逃亡之虞 法院裁加保15萬
台大化工系澳門僑生陳皓揚,涉嫌於虐殺貓咪「大橘子」、「斑斑」,台北地檢署今年5月依違反動物保護法起訴,聲請簡易判決。台北地院16日首度開庭,檢察官認為,陳男「缺乏同理心,反社會性格強烈」,建議法官責請台大心輔中心協助陳男至台大精神科就醫;檢察官亦認為陳皓揚有逃亡之虞,向法官聲請加重擔保,法官裁定加重擔保金15萬元,並繼續限制出境。
台北地方法院16日首次開庭審理虐殺貓咪「大橘子」案,陳皓揚庭訊中坦承犯罪事實,並指出自己心理上有毛病,才會控制不了貓的衝動;陳皓揚也補充說,當天並非去買咖啡,而是剛好騎車經過。
公訴檢察官則表示,陳皓揚去年12月殺害大橘子後,雖然台大學生心輔中心一直有對陳男進行心理輔導,如今卻再度犯下殺貓案,顯然陳皓揚缺乏同理心,反社會性格強烈,因此希望台大除了繼續做心理輔導外,也請法官責請台大心輔中心協助陳男至台大精神科就醫。
檢察官也指出,陳皓揚日前又再犯虐貓致死,檢方偵查後應會追加起訴,希望法官併案審理;對此,法官表示,若檢方調查新案的證據齊備,可依法追加起訴,法院必當一併審理。
另外,陳皓揚離開北院時,遭到聚集的民眾痛毆,法警與警方為了讓陳皓揚順利上車,現場一度發生推擠,2名法警因此受傷,其中1名女法警被車輪輾過鞋子,所幸腳趾未被輾傷。
台大:月底前決定懲處
陳皓揚原本預計今年畢業,但還沒辦離校手續,台灣大學主任祕書林達德表示,陳皓揚在「大橘子」案時,已被記2大過、2小過,只要再記1小過,就達到累積3大過退學標準,這次「斑斑」案,可能會讓陳皓揚面對退學處分,校方目前已在聯絡獎懲會委員,預計月底前就會開會,決定陳皓揚的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