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政府翻冤案 濫權公安賠償道歉

習近平當局提出要糾正冤假錯案後,多個維穩案被推翻重審。(大紀元資料室)
習近平當局提出要糾正冤假錯案後,多個維穩案被推翻重審。(大紀元資料室)

【記者謝東延/報導】

7月中,習近平當局接連提出要糾正冤假錯案後,多個「維穩」案件被推翻重審,甚至有長春公安分局因拘留上訪者被判賠償並道歉。哥倫比亞大學政治學博士、中國問題專家李天笑先生分析認為,這是習近平當局對江澤民時代遺留的「維穩」政策的一種公開否定。

據陸媒8月15日報導,長春市民郭英因在2015年中共「兩會」期間到北京上訪,被長春市公安局九台區公安分局行政拘留10天,隨後,郭英以被非法拘留及遭拘留期間心臟病病發等為由申請賠償,後對賠償決定不滿再度提起訴訟。長春中院作出終審判決,九台公安分局向郭英支付限制人身自由賠償金1,696.1元(人民幣,以下同)、醫療費227.28元、精神損害撫慰金500元,並在其轄區範圍內為郭英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

而在郭英案開庭的同時間,至少還有兩起「維穩」案重審。一是民眾李志洲因民事糾紛不斷上訪,卻在2012年收到河南省項城市王明口鎮政府10萬元封口費,在法官的調解下,鎮政府與李志洲簽訂「息訴罷訪」協議,鄲城縣檢察院今年卻以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對李志洲提起公訴。8月9日上午,河南周口市鄲城縣法院第二次開庭審理此案,當庭播放當時不給播放的現場錄音,還原真相。

另一重審案件則是郭利維權「敲詐勒索案」,2008年中國爆出三聚氰胺毒奶事件,郭利的女兒是廣大受害者之一,郭利為了維權,卻被冠上敲詐勒索的罪名。廣東省檢察院檢察官8月8日重審後當庭稱:郭利的行為不構成敲詐勒索罪。如無意外,法院即將宣布郭利無罪。

公安被規範執法 提糾正冤假錯案

習近平上台以來提出了依法治國及進行司法改革等措施,大力打擊政法系統的江派官員,今年4月,習近平、李克強還就信訪問題表態,要求把群眾合理合法的利益訴求解決好。

李天笑認為,中國老百姓一般是有較大冤屈、在當地投訴無門或涉及當地政府,或者事關全國性冤案的情況下,才會走向上級信訪這條路。1999年4月25日,法輪功學員到北京信訪辦和平上訪,也是因為天津當局非法打壓法輪功造成的。江澤民在執政期間以信訪和司法來迫害法輪功學員,之後也把相同手段用在其他老百姓身上。

李天笑分析認為,在反腐和司法改革到一定程度後,習近平會從具體案件上突破,糾正一些過去「維穩」冤案,藉此向社會發出要否定江澤民時代「維穩」政策的信號,尤其是此前在法輪功發源地長春召開糾正冤假錯案的會議,更是要為法輪功平反在進行試水和鋪路。◇

 習近平當局糾正冤假錯案一覽
信訪問題4月21日習近平和李克強表態,要求把群眾合理合法的利益訴求(信訪)解決好。
6月29日中共國家信訪局發布《信訪事項簡易辦理辦法(試行)》,規定簡易辦理的信訪事項須在受理後的10個工作日內給出處理意見,能當即答覆的要當即出具意見。
規範政法系統糾正冤假錯案5月20日第二十四次中央深改會上,審議通過包括《關於深化公安執法規範化建設的意見》在內的多項意見,會議强調要讓民眾感受到「社會公平正義」。
7月18日中國司法體制改革推進會在法輪功發源地長春召開,提出完善司法責任追究制度。中央政法委書記孟建柱在會上要求要建立健全防範冤假錯案機制。
7月20日中國高級法院院長座談會在北京舉行。最高法院院長周強強調,要推進法院司法體制改革,誰辦案誰負責。
中國檢察工作會議在在法輪功發源地長春召開。最高檢察長曹建明表示要完善檢察監督體系,糾正有案不立等問題。
7月2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關於建立法官、檢察官懲戒制度的意見(試行)》、《關於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改革試點方案》、《關於各地區各部門開展改革督察情況的報告》等6個改革試點方案和指導意見。
7月26日中共公安部召開公安機關,以影片演示、規範執法培訓,要求公安即使在執法過程中遇到民眾拍攝也不可干涉。
8月10日公安部等八部門發布《關於規範居民身份證使用管理的公告》明確要求,國家機關或者有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不得擅自複印、掃描或扣留、抵押公民的身分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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