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因生活慣俗 採森林資源將合法化

【記者施芝吟/綜合報導】

原住民在森林採集森林產物、取得貴重木材,一直受到《森林法》的管理,過去也常發生原住民因應生活所需不慎觸法案例。農委會林物局5日宣布,已預告「原住民族採取傳統領域土地森林產物管理規則」草案,未來原住民因生活慣俗需求採集植物可望合法化。

草案已由行政院同步上官網預告,30天內各界可表達意見,加上彙整各界意見的作業時間,最快3個月上路。草案規範內容將讓目前原住民族因為生命禮俗、歲時祭儀、生活需要及其他與傳統文化活動的需要,所進行植物採集的慣俗,經申請、審查作業後,可合法化。

農委會林務局長林華慶說,草案採取負面表列,只有17種依照《森林法》跟《文化資產保存法》公告或指定的植物,不在平常的採集之內,其他基於原住民族傳統文化、祭儀及自用目的,都可以列為生活資源所需,適用管理規則,可申請採集。另外,12種的貴重木,則須提出專案申請。

林務局指出,採集的區域劃定之後,就具有排他性,除了當地部落本身的居民適用,其他部落或是非原住民人士,並不允准採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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