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運隨機砍人案 郭彥君重判12年定讞
男子郭彥君涉嫌於去年7月間,持刀在台北捷運中山站隨機砍殺4人,一審認為他無殺人犯意,輕判3年,高等法院則認為,郭彥君「造成最大傷亡」為目標,重判12年。全案上訴後,最高法院28日維持二審見解,依2個殺人未遂、2個傷害罪,合併判郭彥君12年徒刑,全案確定。◇
男子郭彥君涉嫌於去年7月間,持刀在台北捷運中山站隨機砍殺4人,一審認為他無殺人犯意,輕判3年,高等法院則認為,郭彥君「造成最大傷亡」為目標,重判12年。全案上訴後,最高法院28日維持二審見解,依2個殺人未遂、2個傷害罪,合併判郭彥君12年徒刑,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