櫃姐久站易得職業病 竹市促雇主備坐具
新竹大多數百貨業者都嚴厲禁止專櫃人員坐著休息,百貨公司一位櫃姐表示,她才工作近3年,已經有足底筋膜炎、靜脈曲張、肩頸酸痛等職業病,起身都需要靠撐住桌面或牆壁使力。在大賣場工作20年的林小姐深有同感,她說,再久站下去,腿就不是她的了,目前正準備退休。
勞工處長黃錦源表示,依《勞動基準法》第35條規定,勞工繼續工作4小時,至少應有30分鐘之休息。但實行輪班制或其工作有連續性或緊急性者,雇主得在工作時間內,另行調配其休息時間。再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規定,雇主有義務保護勞工之身心健康,對於連續站立作業之勞工,應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設施規則》第 324條之5規定,設置適當之坐具,以供其休息時使用。勞工處將持續安排人員前往新竹市各大百貨公司進行宣導,以維護勞工身心健康。
新竹勞工處7月初曾前往新竹市知名百貨公司輔導,公司方面表示,設有員工休息室,專櫃人員可前往休息,專櫃人員如需在櫃位放置坐具,可向公司提出申請。勞工處提醒,針對單人櫃位或無法離櫃休息的專櫃人員,百貨業樓管及設櫃雇主請主動設置適當之坐具,以供休息時使用。
如雇主有違反職業安全衛生相關規定,勞工可向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反映檢舉,電話:(02)8995-6700。若專櫃人員因坐下休息遭扣款,有違反勞動基準法規定者,可向勞工處提出申訴或調解,電話:(03)5324900分機77或78。◇